珠海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流程内容摘要:

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 2 家庭成员因服兵役或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提交派出所证明。 二、 准 入、申 请 廉 租 住 房 安 置 程 序 辖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并提出受理意见 所在辖区街道办核准对申请人资格初审 区住房保障、区民政部门联合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申请人资格初步确认 市住房委复核确认并登记 在申请人所在辖区街道、居委会公示十五日 廉租住。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