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育保险规定条例内容摘要:

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 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 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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