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社征党[20xx]02号内容摘要:

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 [2020]36 号)规定执行。 ( 4)对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暂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 110%确定。 三、申报 、 稽核程序 领取申报、稽核 表格时间: 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30 日。 领取地点: 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华声苑小区东门内 社保大楼 二楼大厅 )。 领取资料时请携带移动磁盘(优盘)。 养老保险表格在 7 号窗口领取;医疗保 险 表格在 17 号窗口领取;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表格在 6号窗口领取。 也可通过劳动保障网( //)下载相关表格。 报送申报 、 稽核资料: 《 2020 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汇总表》(纸 质)。 《 2020 年度参保人员花名册》(报优盘及纸质各一份)。 2020 年度劳动情况年报;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年报。 报送 时间 : 2020年 5 月 30 日前按 文件 指定时间报送待 审。 申报方式 ( 1)为更好地方便缴费单位,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今年申报稽核工作由社保基金征缴中心登记科、稽核科共同完成。 稽核科负责对全市重点参保单位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按政策进行审核后转登记科录入系统。 ( 2)其他非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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