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内容摘要:

验能力。 ( 3)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要 健全课堂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与 责任制度,推进课堂教学内容、形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要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要突出课程与教材建设的基础性、研究性和开放性 ,引导教师 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提高课堂 教学 实 效。 ( 4)深化 实践教学改革。 要 对 文、理、工、管 等不同学科 和师范与非师范等不同 专业的学生, 采取 不同的实践教学方式。 师范类专业立足于微格教学、说课、备课、教育见习等环节的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教学基本功,非师范专业立足于综合性 实验、 专业 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 等环节的教学 , 着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要进一 9 步完善创新实践学分确认制度和项目管理机制,强化实践教学功能。 (二)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实施学术兴校工程 “十一五”期间,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努力营建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建设、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互动机制;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博、硕士点的建设力度,力争实现博士点零 的突破;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 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1.整合资源,着力加强学科建设 ( 1)加强重点学科建设。 要加大对 省级“重中之重”学科 —— “材料物理与化学”、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 高等教育学”和“中国现代文学与传统文化” 、 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 “江南文化研究基地”等的建设力度,使之成为我校的龙头和品牌学科;同时,要进一步 做强省重点学科( A 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以及 省重点学科( B 类)区域经济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基础数学、凝聚态物理、光学工程、生态学等学科,提升其在省内同类学科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其向更高层级冲刺。 要建立开放、弹性的重点学科支持体系和评价机制,积极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 努力扩大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重中之重”学科和 省 重点学科的数量。 ( 2)建成一批优势学科群。 要在文、理、工等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强化优势、突出重点”的学科建设方针, 以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省 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重 中之重”学科和省重点学科为依托,以一级学科为基础,调整学科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构 建 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重 10 中之重”学科和省重点学科、校重点学科和院重点学科等多梯级的重点学科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 中国语言文学、数学 、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等一级学科的建设,形成优势学科群体。 ( 3) 打造特色学科品牌。 要依据“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学科建设思路, 大力扶持综合型、应用型人文社科学科的建设,积极培育 应用数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运筹学与控制论、光学、系统 理论等新兴交叉 学科, 特别 注重培育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跨学科研究领域。 要 打造儿童研究、非洲研 究 等学科精品,力争建成国家级和 省级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要以儿童研究院为基础,走集成创新之路, 将儿童研究作为 “十一五”学科发展的“ 特 中之特”加以建设, 创造中国的儿童研究品牌。 ( 4)推进学科体制 创新。 要探索新型的学科组织建制,以重大课题为纽带、学术创新 为支撑, 运用跨学科的管理思维,整合现有的实验室、研究所、研究 中心 等资源,建立综合性的研究机构和专门性的研究组织。 要加强对学科建设的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学校、学院、 学科 三级管理体制。 要建立动态开放的学科评估制度,完善滚动的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准入与退出机制,强化学院在学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职责,鼓励所有学科挖掘特色、加快发展、形成优势,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予以重点扶持,对建设成效差的学科,适时予以 降级。 要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的经费投入,省级“重中之重”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以及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 研究基地 、省级社会科学重点 研究基地 和省级人文社科重点 研究基地、 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经费 ,除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以外,每年增拨 1000万元专项基金 ,通过项目管理形式,加以重点建设。 同 时,相应增加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经费投入,促使其向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中之重”学科等发展。 11 2.扶强扶新,着力加强学位点建设 ( 1)力争成为博士授权单位。 要 根据“博士扶强”的非均衡发展原则,全力争取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要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现当代文学、基础数学、物理化学等“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的力度,支持其申报与建设博士学位授予点。 同时,鼓励所有二级学科硕士点加大建设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向博士点冲击 , 到“十一五”末,力争二级学科博士点达 35 个。 ( 2)切实加 强硕士点建设。 要按照“硕士扶新”的发展思路,重点建设应用型、交叉型、综合型学科专业的硕士点。 要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建设,为申报与建设一级学科博士点奠定基础。 同时,要加大对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以及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体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学、历史学、地理学、工商管理学等一级学科 硕士 点申报与建设的力度,到 “十一五”末,力争一级学科硕士点超过6 个, 二级学科 硕士点超过 80 个,硕士点覆盖面达一级学科的 80%以上,新增专业学位点 2 个以上。 ( 3)大力 发展研究生教育。 要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提高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率,使在学研究生数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要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发展高层次教师教育的重点,充分运用自主招生政策,采取宽进严出等措施,有计划地组织对省内的功勋教师、教授级教师、特级教师等进行系统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教学研究水平和教育科研素养,为我省基础教育培养一大批专家型、研究型教学科研骨干。 要鼓励教师兼职外校博士生导师,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导师的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到“十一 12 五”末,基本建成一支质高量足、结构合理、充满 学术活力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 4)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要 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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