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贸易中商标的翻译商标名的翻译同任何翻译一样,是一种跨文化内容摘要:

章等较深语言层次的影响。 然而 ,由于功能上的特殊要求 ,牌名的翻译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出复杂的现象 ,也需要运用翻译理论和原则加以指导。 可以说在一切翻译理论中等效原则 (Principle of Equivalence),最适用于牌名翻译的方方面面。 在《翻译科学探索》 (1964)一书中 ,奈达就明确地指出 ,“在动态对等翻译中 ,译者所关注的并不是源语信息和译语信息的一一对应关系 ,而是一种动态关系 ,即译语接受者和译语信息之间的关系应该与源语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 ”在《翻译理论与实践》 (1969)一书中 ,奈达又进一步定义动态对等为 :“译语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应该与源语接受者对原文的反应程度基本相同。 ”可见 ,奈达的翻译理论强调的是两种语言的接受者的感受应该大致相同 ,追求的是两种效果之间的对等。 按照等效原则的理论观点 ,商标的译名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 (1)译名本 身应具有牌名的形式 (2)译名必须能够产生与原牌名一样或近似的功能 也就是说 ,译名在语言上应该好读、好听、好看 ,做到音、形、义的完美统一。 与此同时 ,还要跨越译入语的文化障碍 ,符合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心理 ,便于在消费者心中定位。 二、商标翻译类型 1 音译类 —— 这是目前我国翻译中文商标时最常见的一种方法 ,它又可分为如下三种。 (1) 按汉语拼音的变体或外国商标的拼音化形式进行翻译。 这类译名运用的多是杜撰词语 (coined words),译出的词在英文中没有具体意义。 如 :“上菱”牌电梯的英文商标为“ Shangling”。 茅 台酒的英文商标为“ MaoTai”。 “飞亚达”钟表的英文商标为“ Fiyta”。 “美加净”化妆品的英文商标为“ Maxam”。 “康加”电视机的英文商标为“ Konka”。 “新科”电器的英文商标为“ Shinco”。 (2) 原商标虽有一定的语义 ,但由于各种原因 ,意译难以收到对等效果 ,这时运用音译法 ,可同时赋予译名新的语义。 通常是先选定英文商标 ,再译成汉语。 如 :深圳服装“乔士” (Choose)。 上海补品“来福” (Life)。 广州的果奶“乐百士” (Robust)。 深圳自行车“捷安特” (Giant)。 北京服装“好来西” (Holison)。 (3) 译文和中文谐音而具有良好含义的英文词。 如“乐凯”彩色胶卷的商标音译为“ Lucky” ,为“幸福”之意。 “ Stone”寓意为“坚如磐石” ,作为“四通”电脑的英文商标 ,充分体现了“四通人”甘做中国电脑的铺路石 ,创世界名牌坚韧不拔的精神。 “金利来”是香港系列男士用品的名牌商标 ,其英文译名“ Goldlion” ,由粤语音译而成 ,象征勇敢、威武和雄壮 ,颇能展示男性风采 ,其魅力难以抗拒。 在一般情况下 ,若原语商标构不成意义 ,属新奇型或专有独用型 ,我们多采用音译法。 如 Casio 译为卡西欧 (电子计算器 )、 Kodak 译为 柯达 (胶卷 )、 Handsome 译为汉森 (化妆品 )、 Grandmonde 译为格兰蒙迪 (服装 )。 2 意译类 —— 是翻译商标的另一种常见的方法 ,也是最为理想的方法。 它是根据原商标的含义 ,译为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译入语。 但原品名的语用意义必须能为译入语国家的消费者欣然接受。 如“皇朝”牌葡萄酒的英文商标“ Dynasty” ,使人一看便知是陈年好酒。 而“ Forever”一词则非常恰当地为“永久”牌自行车作了“经久耐用 ,直至永远”的活广告。 “飞鸽”牌自行车有令人喜爱的英文商标“ Flying Pigeon” ,它是和平的象征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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