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发展计划局内容摘要:

、各种会议会务、机关文电、信息、简报、资料档案、文印、车辆、卫生、财产、办公用品、报刊发行、接待等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来信来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股 (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包括总量平衡、经济发展速度;组织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开展经济监测、预警,提出经济调控的对策建议;协调督促列入省、市、县年度投资计划的资金到位;承办计划执行情况和建议计划说明等重要经济文件的起草。 ( 2)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等发展战略,协调全县科技、教育、卫生、人口、就业、文化 (文物 )、旅游、广播影视、体育、民政、残疾、社会保障、工青妇及社会团体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相 关行业的年度计划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办理文教与社会发展事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可研、立项、审核及上报;组织或参与有关专业规划和项目评审。 提出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承担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编制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计划和农转非、复员军人安置计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县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管理。 ( 3)研究提出贯彻财政、信贷、物价政策的建议和政府建设资金筹措政策。 编制全县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审核企业债 15 券发行,审批基建经营性基金转资本金,提出财税、金融行业基建项目建议, 参与全县企业上市规划和协调工作。 ( 4)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发展战略,重要生产资料流通和市场发展的规划;提出全县主要生产资料市场和内、对外贸基本建设项目建议,编制全县内、外贸和重要商品流转计划;审核商业网点、成品油网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出口商品基地等建设项目;负责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及招投标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散装水泥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计划,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市计划内分配物资的平衡安排工作;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 农村经济 股 ( 1)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县农业高新技术、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建设计划;编制和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农村小城镇建设规划;监测和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网站建设,提出全县农业重大项目建议。 承担县 21 世纪议程领导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县小城镇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 2)负责拟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 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研究拟定国土开发、整治、利用 、保护的政策措施。 16 参与国土开发整治重大项目布局定位和经济建设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 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环境质量指标计划、土地、地质勘查、煤层气、水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基础测绘计划。 参与“西气东送工程”项目。 提出全县环境保护治理和环保产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议,并参与协调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 产业发展股 ( l)研究提出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及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工业内部结构及行业规划,拟 定高新技术产业的中长期规划。 监测分析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建设、生产力布局和产品市场供需情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提出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建议,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 2)研究拟定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 编制全县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参与负责经县发展计划局审批的涉外项目的境外考察及谈判团组的出国初审工作。 ( 3)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相关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 审定相关产业的中长期专项规划;监测分析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生产力布局和市场供 17 需情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提出相关产业的重大项目建议,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编制下达相关产业的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主要包括:能源、交通、通信行业建设投资计划,全县地方煤矿产、销、运计划,全县公路养护及干线公路投资计划,全县公路养路计划;负责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审核上报、批转和竣工验收。 重点项目稽察股 ( l)负责编制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有关投资的县级调控措施,提 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综合平衡安排县级建设资金的建议,并承办各有关部门掌握的各种专项资金及财政预算外资金用于基建项目资金计划的下达,转发国家及省、市属项目的投资计划下达。 ( 2)承办房地产、城建、公、检、法、司及县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及生活设施基建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计划的审批、审核、下达、备案或上报以及竣工验收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县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上报,工程咨询机构资质的审查、申报;牵头组织县及以上出资项目及全县重大自筹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 评审和批复;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参与其它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核或上报以及招标方案的审核工作。 参与工程标准、定额的编制、修订及发布。 18 (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建议,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名单以及投资安排建议,协调本县境内中央、省属和市重点项目建设中有关事宜,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审定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并对招标过程监督检查,对县以上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进行审计、稽查,并派出重大项目稽查员对重大建设项目年度目 标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组织重点项目竣工验收。 物价管理股 (挂县物价局牌子 ) ( 1)负责价格综合平衡工作,研究提出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及对策、建议;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物价走势,编写物价动态;编制价格改革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制定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价信息工作和物价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集贸市场价格监测、上报;负责全县物价目标责任制工作。 ( 2)负责拟定全县工业品、农产品价格的管理办法;管理省和市直接拟定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制定和调整受省、市委托管理的商品的作价原则 、作价办法和价格水平;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负责低价倾销工业品的成本认定,制止低价倾销;负责全县餐饮业价格等级评审工作,负责完成有关农产品的成本收益等专项检查,搞好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 3)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审批、调整县管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审定保证金、抵押 19 金、风险金的标准;负责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性收费登记证》的管理和年审。 (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房 地产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交易进行监督和指导;对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拆迁房价格进行管理,核定非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对租房、未售公房的租金标准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房地产交易、评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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