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调度管理规定(试行内容摘要:

电压控制 能力、电能质量、低电压耐受能力 、相关涉网保护 、运行特性 及省调要求的其他并网调试项目。 光伏电站 并网后经 测试 不合格者, 要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完成并对电网造成潜在影响者,将采取 部分 停运 直至全部停运措施。 为保证 光伏电站 并网后测试结果的准确性与严谨性,省调将对测试过程进行监督,对测试结果进行检查确认。 4 调度运行管理 事故情况下,若 光伏电站 的运行危及电网安全稳定 运行 ,省调有权暂时将 光伏电站 解列。 电网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后,应尽快按省调调度指令恢复 光 伏电站 的并网运行。 光伏电站 在紧急状态或故障情况下退出运行后,不得自行并网,须在省调的安排下有序并网恢复运行。 6 光伏电站 应参与地区电网无功平衡及电压调整,保证 光伏电站 并网点电压满足省调下达的电压控制曲线。 当 光伏电站 内无功补偿设备因 设备原因 退出运行时,应立即向省调汇报,并按调度指令控制 光伏电站 运行状态。 光伏电站 应 按要求 向省调和所属地调上传实时信息,并保证实时信息的正确性。 当因故 未能上传实时信息 时, 光伏电站应立即向省调汇报,并按 省调要求限期完成上传。 5 发电计划管理 光伏电站应每日 12 时前向省调提交次日光伏发电 功率申报曲线,省调综合考虑电网运行情况,编制光伏电站次日计划曲线,并于 17 时前下达给光伏电站。 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作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光伏电站值班人员。 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省调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修正的曲线)和调度指令,及时调节有功出力。 对于实际出力超出允许偏差部分,将按照曲线违约考核。 光伏电站可以根据太阳辐照度变化情况,提前 1小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申请修改计划曲线,但每次修改范围必须大于计划值的177。 20%及以上。 省调可结合电网实际运行需要确定以下光伏电站运行模式。 7 最大出力模式:指调度给光伏电站下达全场最大出力曲线,对低于最大出力曲线的情况不限制。 恒出力模式:指调度给光伏电站下达全场出力曲线为一恒定值。 无约束模式:指调度对光伏电站实时出力没有限制,光伏电站可以根据太阳辐照度情况自行调整出力。 联络线调整模式:指调度根据光伏电站相关送出潮流约束情况,下达光伏发电出力曲线。 6 检修管理 设备检修按计划进行, 光伏电站 向电网提交年度、月度发电计划建议的同时,将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报省调。 省调 将 光伏电站 设备检修计划纳入电力系统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检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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