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人民医院电子内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内容摘要:

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 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近三年内业绩证明等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授权委 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由投标方审核签字,要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4. 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项目名称: 仁化县人民医院 电子内镜系统 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RH2020GZ021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07516283652 ;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招标文件规定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投标价格表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标方应在 2020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6: 00 时前,将人民币贰万柒仟叁佰元整(¥ 元)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我中心帐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我中心不接受现金), 通 过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提交,确定中标供应商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落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凭合同、验收报告及付清代理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人中标后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因投标人有违规行为或使买方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收款 人: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仁化支行 银行帐号: 44001627439053004749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即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项目名称: 仁化县人民医院 电子内镜系统 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RH2020GZ021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 07516283652 利息原额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 投标的截止期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5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 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 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开标日期和时点)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项目名称: 仁化县人民医院 电子内镜系统 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RH2020GZ021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 075162836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 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 开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 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 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评标由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 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 投标文件的初审 项目名称: 仁化县人民医院 电子内镜系统 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RH2020GZ021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 07516283652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投标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 、盖章的; 6)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条款产生偏离的。 项目名称: 仁化县人民医院 电子内镜系统 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RH2020GZ021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 07516283652 9)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3. 投标 文件的澄清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的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 授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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