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1988字投稿:梁掱掲内容摘要:

誉证书及应届、往届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要在逐一核对要盖章的名单与原始名册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盖章。 补办学生证,应与在校生的学生名册相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或由班主任(或专业管理人员)亲办。 对于有领导签批意见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对签批意见进行登记。 一般不允许将学校各类印章带出办公室外,更不允许带出校外(特殊情况要按程序批准),印章不允许在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使 用。 不允许在空白凭证或空白介绍信上施印。 用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识别。 学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处盖章,并将印章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日期。 用学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级机关之间进行或为下级单位代章。 六、印章的停用 因某种原因停用某种印章时,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 作废印章采用三种办法处理: ( 1)上缴批准成立单位切角封存; ( 2)填制印章作废卡片,连同作废印章交省档案馆或学校综合档案室立卷备查; ( 3)由本校自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监督人员在场并留下印模,以备查考。 第四章 财务收支管理 第一节 收入管理 第一条 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 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条 收入管理的要求: 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 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 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立 “小金库 ”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臵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四条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 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 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 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五条 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 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二节 支出管理 第六条 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七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八条 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 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 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 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 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 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十二条 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 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 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 中采购。 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实际需要,经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 项目计划。 采购计划经中心学校办公室同意。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写出采购报告,采购报告必须经中心学 校办公室审核。 表册的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必须填写完整。 四、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 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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