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氛围营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确保市容整洁 ( 有关 费用自理 )。 四、 工程 地点: 华蓥市城管局指定地点。 五、工程维护: 工程交付使用及运行期间日常维修及管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有关费用自负。 六、 验 收: 验收分 三 次进行,第一次为所有 材料 运抵华蓥城区时, 按照谈判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合同的有关要求和 样品 进行 材料 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第二次验收为工程竣工后 采购单位 按照 按照 谈判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合同的有关要求和 设计 效果图 进行效果验收 ,若有达不到相关要求 的,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按采购单位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第三次验收时 由华蓥市城管 局组织 3名以上有关技术人员 与华蓥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财政局共同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全程配合验收。 七 、付款方式 : 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也不拨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拆除回收 并 恢复街道原貌 后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 全部 工程款。 支付的 工程 款 须在成交价 格 基础上扣除 人民币贰万 元 的方案设计费,由采购方直接支付给设计方。 八 、违约责任: 若供应方所提供的 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 供应方 必须在 2日内完成整改工作,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供应方 向采购方赔偿采购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如供应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项目工程 , 供应方按日向采购方支付采购总价款千分 之 二 的违约金,逾期 竣工 超过 3天后, 则视为供应商违约, 采购方有权 没收履约保证金 并 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解除合同,供应方向采购方赔偿采购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若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发生采购合同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华蓥市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负有协调双方解决争议的义务。 若双方对争议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 中心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四部分 谈判须知 一、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制 谈判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首次报价函; 谈判报价表(第一 次);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项目简要 施工方案 ( 施工 进度 、 安全措施 、人员设施配备 等 )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承诺 ; 技术参数偏离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二、谈判报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 人民币壹 佰贰拾陆万 元整(¥: 元 ,已含本项目设计费 20xx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支付这笔费用 ), 供应商首次、第二次或最终综合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和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该项目第一 次报价是参考价,但必须 以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工程内容清单及要求 ” 的要求 为准报出各设备及材料 的 综合单价、单项合计及总价;第二次或最终报价总价合计金额为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的 结算 总价,最终报价只填写总价 及其 与第一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百分比)。 各项综合单价 包括 方案 设计 费、 材料费、人工费、 运输、 利润、税金、施工 安装 、 安全 、各项 措施、 守护管理、 拆除收回 、 施工队伍保险以及 该工程所有风险责任等 一切 费用 (大包干)。 该项目报价次数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进行确定。 谈判报价表,若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大写数额与小写数额有出入 ,以大写数额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与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谈判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谈判供应商 鲜章); 国税或地 税 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 加盖 谈判供应商 鲜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加盖 谈判供应商 鲜章 ); 法 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 谈判供应商 鲜章 , 委托代理 人 参与谈判 提供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 理 人 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参加 谈判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 人参加 谈判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和 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 谈判供应商 鲜章 ); 提供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以上 资质 或 广告设计制作 的广告公司 资质 或灯饰生产厂家 资质的 证明材料 复印件( 加盖 谈判供应商 鲜章 ) ; 以上所列资料须全部进入谈判报价文件内容, 否 则, 取 消 谈判资格; 其中 第 6 项原件 由供应商 在参与谈判时自行准备以备专家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而造成的评审误差概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谈判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后 7个工作日内凭“政府采购保证金退还凭据”无息转账退还到公司帐户,私人退款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 交通知书发出后 7个工作日内凭“政府采购保证金”退还凭据转帐原渠道退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 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谈判文件有效期 谈判文件从谈判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50天。 六、谈判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报价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 为准。 谈判报价文件正本须编码打印并有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分别装订成册。 七、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谈判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装于一个资料袋中并进行密封(加盖密封专用章或单位鲜章);本次谈判统一在谈判当日现场接收报价文件。 八、谈判过程 (一)谈判小组 ( 1)本次采购谈判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谈判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 2)谈判小组将在“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谈判工作结束后,不得将谈判情况进行泄露。 (二)报价文件资格审查。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报价资格。 供应商报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 2)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以谈判 文件第四部分要求提供的资格要求资料为准); ( 3)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 (4 )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 采购执行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5)在资格响应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意见不 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 (三)竞争性谈判 谈判原则和谈判程序 ( 1)本项目的谈判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 2)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4)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 5)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 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 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成员将集中与各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具体谈判过程为: ( 1)供应商首先对企业基本情况及本项目进行陈述; ( 2)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商的陈述进行询问和谈判,每轮谈判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 3)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和供应商陈述情况进行评判,谈判小组可根据报价情况决定再进 行多次询问和谈判; ( 4)交易中心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组织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场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第二次或最终报价 , 谈判报价中 ,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自己的前一次报价,各供应商最终报价为本次采购价格评审依据; ( 5)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及谈判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 6)招标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和其他报价资料。 在评审过程中,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谈判小组应当认定为非实质性偏离: (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 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报价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 2)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 3)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九、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在合格供应商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一定成交(如恶意低价谋取成交等情况);如最低报价相同,以提供服务或项目方案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合同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 成交方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以及回答质疑文件、谈判报价承诺书,最终报价表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成交方拒签合同,按违约处理,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取消成交资格,采购方可从落选供应商中重新选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合同保证金:成交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将谈判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定金。 十一、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单》和有关资料到华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华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及时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十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单独准备叁份空白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价表(第二次或最终)”,以作第二次或最终报价使用。 十三、本次竞争性谈判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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