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的经济处罚; (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 34条 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 35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 3)因公外出、漏签、错签等特殊原因未能签到的,必须由园长或主管园长签字方能有效; 14 ( 4)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园长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主管园长审批,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 6)一次迟到或早退 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 8)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园长或主管园长提交《解除 劳动合同通知书》; ( 9)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 36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 1)进入幼儿园,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综治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保持幼儿园环境卫生清洁; (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幼儿园器械、设备、工具、物 15 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幼儿园财物; (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 9)关心幼儿园,维护幼儿园形象,敢于同有损幼儿园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 11)遵守幼儿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幼儿园的商业秘密。 第 37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工作规程: ( 1)严格晨午检制度,杜绝幼儿带危险易碎物品入园。 ( 2)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保证幼儿安全,保证教学质量 ( 3)活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园长或主管园长。 (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园长或主管园长报告; ( 5)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幼儿 16 园; ( 7)下班时要整理教具、学具、物料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第二节 奖励与经济 处罚 第 38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效率,幼儿园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 39条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幼儿园,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 40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 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 1)对于教学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幼儿园经济效益,对幼儿园贡献较大的; (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幼儿园经济效益,对幼儿园贡献较大的; (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幼儿园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幼儿园利益行为,使幼儿园避免重大损失的; (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 41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园规园纪,幼儿园对违规 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17 惩罚分为: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告诫、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 42 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以《 2020幼儿园工作责任制办法》进行处罚。 第 4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日的; (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幼儿园录用的; ( 3)违反工作规程对幼儿园造成经 济损失在 1000元以上的; (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幼儿园财物,造成幼儿园经济损失 1000 元以上的; ( 5)违反幼儿园保密制度,泄露幼儿园商业秘密,造成幼儿园经济损失 1000 元以上的; (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 44条 职工违规违纪对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篇三: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 (共 5篇 ) 篇一:蓝天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 18 蓝天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幼儿园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幼儿园人 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 2 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厨房工作人员、门卫、主配班老师、夜班老师。 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 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 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 5 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 6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 18周岁(必须年满 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 7 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 8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 19 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 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 9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 10 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 11 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双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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