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池,定期清洗、更换消毒药,常年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三、进场动物,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运载车辆进行消毒后离场。 四、屠宰加工场地和屠宰工具做到宰前、宰后各消毒一次。 五、屠宰或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六、选择符合国家 规定的,对病原体敏感的消毒药,严格按比例配制,消毒药应现配现用,交替使用。 七、保持厂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 生活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大消毒。 八、发生动物疫情时的消毒,按国家疫情处理的规定执行。 九、屠宰场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动物防疫消毒安全第一责任人,驻场动物检疫人员负责动物防疫消毒的技术指导,监督消毒工作。 动物产品出厂登记制度 一、经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识。 二、经屠宰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由官 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三、发现患有规程规定疫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发现患有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 (厂、点 ) 方对病害动物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 五、官方兽医监督场 (厂、点 )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六、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七、官方兽医监督货主在装载前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 等 进行消毒。 _ 八,认真填写《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表》,存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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