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希望集团oa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章时,印章使用者、 集团 监察部指派人员 、 OA系统 管理员(销毁删除执行者)应同时在场 ,并对销毁结果签字确认。 第二十 五 条 使用单位的电子印章 等同于实物印章管理,应由专人保管和使用 ,印章管理者将承担 法律 责任。 7 第二十 六 条 电子印章因损坏、遗失等原因不能使用或因单位名称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应 按第二十 三 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将旧电子印章交回信息中心 按第二十四条 处理。 第六章 密钥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 七 条 密钥是指登陆电子系统所必需的身份密码, 用于存储电子签章以及手写签名的加密工具。 ( 特别说明:密钥就是一个电子狗,和优盘大小差不多,他的作用就相当于网上银行的移动数字证书。 只有持有密钥 的人才能使用里面储存的电子印章和电子手写签名,持有密钥的人是可以自己修改密码,其他人无法使用,系统管理员并不能使用别人持有的密钥 ) 密钥的管理包括密钥的购买、制作、分发、参数设置、修改和使用。 第二十 八 条 信息中心 OA 实施工程师 负责 OA 系统密钥的管理,并负责技术支持和服务。 ( 系统管理员对密钥的管理就是制作、分发、参数设置 ) 第二十 九 条 申领密钥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刘 海燕 总监 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领密钥的理由和 准备 使用的人员资料。 第 三十 条 刘 海燕 总监对密钥申请进行审查 同意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制作密钥,同时办理登记领 用手续。 第 三十一 条 密钥制作完成后, 信息中心 应 向申请使用人员发出密钥领取通知,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指派专人领取。 第三十 二 条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密钥,不得擅自 8 转借他人使用,确保密钥的安全 ,违者自负相关法律 责任。 第三十 三 条 密钥使用人 因故 变动的,应报信息中心备案。 新接任人员应及时修改密码,密码字符 必须 在 6位以上 , 并且 须数字与字符混合使用。 第三十 四 条 密钥应按机要设备妥善保管,密钥遗失的,应立即报告信息中心 中止该使用人的使用权限 ,并由所在单位查明原因 ,视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需重新申领的 ,按照申领程序重新申请更换。 因使用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密码丢失,并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 七 章 电子公文的发送 与接受 第 三十 五 条 在系统中流转的电子公文,其文种、格式、内容等的审核把关由发文单位负责。 第 三十 六 条 公文 带有不方便进行电子化处理的附件(如物品 等)的 ,可 按纸质公文交换的方式进行交换。 公文正文 仍 以电子公文形式交换。 第三十 七 条 电子公文的 制 发由电子公文制作、盖章、发送三个环节组成,由一个或多 个工作人员 完成。 第 三 十 八 条 发送电子公文时, 应 选择公文的主送、抄送 机关 ,并设置允许收 文机关 打印的 权限。 第三十 九 条 系统完成发送公文操作的时间为电子公文的发送时间。 9 第 四十 条 使用单位应按时接收电子公文。 第 四十一 条 接收电子公文时, 应 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打印或进入本 公司 内部系统公文流转, 并 按常规收文进行登记,否则应予以退回。 第 四 十 二 条 打印后的电子公文相当于纸质公文复印件, 参照纸质公文的管理办法处理。 第 四十 三 条 首次进行 电子公文打印或从系统中读取电子公文进入收文 单位 办公系统的时间为电子公文的接收时间。 第 四 十 四 条 电子公文接收失败 的 ,收文 单位 应及时向发文 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请求重发或追加打印份数; 因 系统故障 不能接受的 , 应 及时向 信息中心 反馈。 第八章 业务管理规则 第四十 五 条 公司员工应熟练掌握 OA 系统的操作方法,在使用OA 系统处理办公业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通过 OA 系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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