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泰来县国土资源局内容摘要:

注: 呈报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法定时限 45 个工作日,优化到 30 个工作日( 局长及县政府审核、 信息 中心上传、国家、省、市审批、批后实施阶段时限不计入本流程工作时限 ) 局长 规划耕保股 国土所、地籍股、利用股、统征站、执法局 主管局长 各相关股室依据相关职能进行会审并签署意见。 按照县政府年度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 审核方案,提请局长审核。 审核并上报县政府。 20 个工作日 县政府 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请示文件。 市国土局 市政府审核,并签发请示文件。 市政府 相关科室会审 ,领导签批并上传。 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相关科室会审,局长签批并上报市政府。 省国土厅 相关处室会审,领导签批。 规划耕保股 对相关股室出具的意见及资料进行汇总、组卷,起草文件。 3 个工作日 5 个工作日 2 个工作日 规划耕保股、信息中心 规划耕保股将报卷材料转至 信息 中心, 信息 中心将相关材料及勘测定界成果扫描并通过金土工程网上传。 缴费后出具批复文件。 省政府 县政府 发布征地预告 , 履行征地程序。 10 分批次呈报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和土地征收 方案工作 (牵头股室:规划耕保股,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规划耕保 股(按照县政府年度计划,规划耕保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时限: 20个工作日→国土所、地籍股、利用股、统征站、执法局(各相关股室依据相关职能进行会审)时限: 3 个工作日→规划耕保股(对相关股室意见进行汇总、组卷,起草文件。 综合各股室意见,需要补正的进行补正)时限: 5个工作日→主管局长(审核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时限: 2 个工作日→局长(审核并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请示文件)→市国土局(市国土局相关科室会审,局长签批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市政府 审核,并签发请示文件)→规划耕保股、 信息 中心(规划耕保股将报卷材料转至 信息 中心, 信息 中心将相关材料及勘测定界成果扫描并通过金土工程网上传)→市国土局(相关科室会审、领导签批)→省国土厅(相关处室会审、领导签批)→省政府(缴费后出具批复文件)→县政府(县政府发布征地预告 , 履行征地程序 ) 11 分批次呈报城(镇)建设用地土地转征方案工作流程图 (省批农转用省批征收) 注: 呈报 建设用地农用 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法定时限 45 个工作日,优化到 30 个工作日( 局长及县政府审核、 信息 中心上传、国家、省、市审批、批后实施阶段时限不计入本流程工作时限 ) 局长 规划耕保股 国土所、地籍股、利用股、统征站、执法局 主管局长 各 相关股室依据相关职能进行会审并签署意见。 按照县政府年度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 审核方案,提请局长审核。 审核并上报县政府。 20 个工作日 县政府 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请示文件。 市国土局 签发请示文件 ,上报省政府批准。 市政府 相关科室会审 ,领导签批并上传。 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相关科室会审,局长签批并上报市政府。 省国土厅 相关处室会审,领导签批。 规划耕保股 对 相关股室出具的意见及资料进行汇总、组卷,起草文件。 3 个工作日 5 个工作日 2 个工作日 规划耕保股、信息中心 规划耕保股将报卷材料转至 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将相关材料及勘测定界成果扫描并通过金土工程网上传。 缴费后出具批复文件。 省 政府 县政府 发布征地预告, 履行征地程序。 12 单 独选址项目土地转征报批工作 (牵头股室:规划耕保股,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政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合格的受理;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当场退回申请材料)时限:当日→规划耕保股(对用地单位提供的用地申请、预审、立项及其他相关文件、工程设计、征地区片等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单位及局内相关股所 进行踏查、测算,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时限: 20 个工作日→国土所、地籍股、利用股、统征站、执法局(各相关股室依据相关职能进行会审)时限:3 个工作日→规划耕保股(对相关股室意见进行汇总、组卷,起草文件。 综合各股室意见,需要补正的进行补正)时限: 5 个工作日→主管局长(审核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时限: 2 个工作日→局长(复核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并出具请示文件)→市国土局(市国土局相关科室会审,局长签批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签发请示文件,上报省 政府批准)→规划耕保股、 信息 中心(规划耕保股将报卷材料转至 信息 中心, 信息 中心将相关材料及勘测定界 成果扫描并通过金土工程网上传)→市国土局(相关科室会审、局长签批 )→省国土厅(相关处室会审、领导签批)→省政府(缴费后出具批复文件)→县政府(县政府发布征地预告 , 履行征地程序 ) 13 单独选址项目土地转征报批工作流程图 注: 呈报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法定时限 45 个工作日,优化 到 30 个工作日( 局长及县政府审核、 信息 中心上传、国家、省、市审批、批后实施阶段时限不计入本流程工作时限 ) 局长 规划耕 保股 国土所、地籍股、利用股、统征站、执法局 主管局长 各 相关股室依据相关职能进行会审并签署意见。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踏查,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 审核方案,提请局长审核。 审核并上报县政府。 20 个工作日 县政府 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请示文件。 市国土局 签发请示文件 ,上报省政府批准。 市政府 相关科室会审 ,领导签批并上传。 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相关科室会审,局长 签批并上报市政府。 省国土厅 相关处室会审,领导签批。 规划耕保股 对相关股室出具的意见及资料进行汇总、组卷,起草文件。 3 个工作日 5 个工作日 2 个工作日 规划耕保股、信息中心 规划耕保股将报卷材料转至 信息 中心, 信息 中心将相关材料及勘测定界成果扫描并通过金土工程网上传。 缴费后出具批复文件。 省政府 县政府 发布征地预告,履行征地程序。 县政务中心 当日 对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当场退回申请材料 14 ( 三 ) 农用设施用地备案 设施农用地备案 (牵头股室 :利用股,办理时限: 13 个工作日)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政务中心提出设施 农 用地备案申请。 并领取《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表》及申报材料目录。 时限: 2 个工作日→ 利用股、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 ( 利用股牵头审查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符合的,协调 利用股、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 现场踏查,并联合签署踏查意见。 )时限: 7 个工作日→ 农业、畜牧、林业、水务和当 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申请人持《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表》委托勘测机构勘测定界,农业、畜牧、林业、水务和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时限:不计时限→ 国土局土地集体审核领导小组 (利用主管局长组织召开由利用、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主管领导和股长参加的局土地集体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对设施农用地报件材料进行审议,形成审查备案意见)时限: 3 个工作日→县政府土地审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国土局将局集体决议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表》呈报县政府土地审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审议 )时限:不计时限→ 主管局长、局 长(利用股编制备案通知书报主管局长、局长签批)时限:当日 → 县政务中心(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利用股备案资料归档)→执法监察局、利用股、乡镇国土所(批后监管)。 15 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流程图 县政务中心 注 : 优化后为 13 个工作日。 利用股、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 农业、畜牧、林业、水务和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 国土局土地集体审核领导小组 县政府土地审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 执法监察局、利用股、乡镇国土所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政务中心提出设施用地备案申请。 并领取《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表》及申报材料目录。 利用股牵头审查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符合的,协调 利用股、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 现场踏查,并联合签署踏查意见。 申请人持《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表》委托勘测机构勘测定界,农业、畜牧、林业、水务和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利用主管局长组织召开由 利用、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主管领导和股长参加 的局土地集体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对设施农用地报件材料进行审议,形成审查备案意见。 国土局将局集体审核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设施农用地 备案登记表》呈报县政府土地审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审议。 2 个工作日 7 个工作日 3 个工作日 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利用股备案资料归档。 批 后监管。 主管局长、局长 利用股编制备案通知书报主管局长、局长签批。 1 个工作日 县政务中心 16 三、土地利用管理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牵头股室:利用股,办理时限: 12 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县政务中心(受理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审查呈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格式要求,为用地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签转利用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回) 时限: 2 个工作 日→利用股、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 利用股审查拟用地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划拨用地目录和其他土地利用条件; 利用股协调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现场踏查,并联合签署踏查意见。 利用股组织编制 供地方案)时限: 5 个工作日→ 国土局土地集体审核领导小组 (利用主管局长组织召开由利用、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主管领导和股长参加的局土地集体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划拨供地方案,并签署会审意见) 时限: 2 个工作日→ 县政府土地审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国土局将局集体审核 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供地方案报县政府土地审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审批)时限:不计时限→局信息中心 (对拟供地项目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法定公示期限不少于 10 日))时限: 1个工作日→利用股、局信息中心(依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统一配号,打印并颁 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时限: 1 个工作日→主管局长、局长(利用股编制批准书报主管局长、局长签批)时限: 1个工作日→县政务中心(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执法监察局、利用股、局信息中心、乡镇国土所(批后监管)。 1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工作流程图 注 : 优化后为 12 个工作日。 执法监察局、利用股、局信息中心、乡镇国土所 受理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审查呈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格式要求,为用地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签转利用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回。 县政务中心 利 用股审查拟用地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划拨用地目录和其他土地利用条件; 利用股协调 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 现场踏查,并联合签署踏查意见。 利用股组织编制供地方案。 利用股、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 国土局土地集体审核领导小组 国土局将局集体审核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供地方案报县政府土地审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审批。 对拟供地项目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法定公示期限不少于 10 日)。 县政府土地审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 利用股、局信息中心 依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统一配号,打印并颁发《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县政务中心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利用主管局长组织召开由 利用、地籍、规划耕保、执法监察局主管领导和股长参加的局土地集体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划拨供地方案,并签署会审意见。 局信息中心 2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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