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客人离开后,将来访人数、单位等情况记录清楚,备查。 中国 3000 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区 四、车辆出入管理 第十五条 车辆进出园区,凭 物业公司发放的车辆通行证放行。 第十六条 对持有通行证车辆,应核实通行证的有效性、相符性,对通行证与车辆不符或无效的车辆按规定收费。 第十七条 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值班保安询问后发放临时停车卡给驾驶员,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对车辆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车辆驾驶员。 (详见附件二) 第十八条 政府公务车辆、集团公司领导车辆、停放时间不足半小时的车辆在离园时不得收费,但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备注”栏予以说明。 第十九条 对于与记录不符、无卡、可疑的车辆不予放行,值班保安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车辆强行离场。 保安队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复核有关记录,听取驾驶车者澄清说明,查阅车辆进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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