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建设费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发放。 四. 职责权限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编写、经主管副总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生效,修订、废止亦同。 2. 人力资源部负有对经费使 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义务,财务部负有对经费的报销义务,各部门负有依据本制度合理使用团队建设费用的义务。 五. 团队建设费 使用规定 1. 团队建设费标准 队建设 费 标准为每人 每月 100 元,人力资 源部以上月最后一天各部门在册员工人数为准计算当月可使用团队建设费金额。 2. 团队建设费总额的调整 若在经费发放前团队有人员离职 , 则在发放时应在经费总额中减去离职人员 相应的经费额度; 3. 团队建设费使用 团队建设活动的实际花费由各部门先行垫付,超过人民币 2,000 元可申请借款。 每月 20 日至 25 日由部门负责人 指定专人将活动信息(活动形式,参加人员等)汇总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