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事后监督管理程序内容摘要:

务系统发生的业务流水数据进行核对。 如有不符,将不 符情况记录于差错登记簿,将相关凭证折角以示区分。 事后监督员将事后监督系统生成的明细帐、总帐与综合业务系统明细帐、总帐进行核对,并打印监督结果报告单(表四)。 如有不符,按差错处理。 事后监督员监督完所辖网点的所有业务,在事后监督系统中设置网点监督完成标志,退出监督系统。 事后监督员确定其差错类别,在差错登记簿(表二)上登记。 当天监督业务结束后,事后监督员根据差错登记簿按网点整理、打印一式三联的 差错通知单(表三) 第一联由 事后监督员留存,二三联与传票一起交所监督的支行(信用社)主管业务行长(主任),明确差错的责任人,由责任人进行差错处理。 对可更正的差错(如漏盖业务章、经办员名章)由责任人进行(补盖)更正,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差错通知单上。 差错处理完毕后,网点在第二联签章,连同传票一起交回支行(信用社),由主管业务行长(主任)审阅差错处理情况,并在第二联回单签章后返还事后监督员。 事后监督员以第二联回单做查复登记,并进行差错核 第 4 页 共 6 页 4 销。 一二联配对后归档保存。 监督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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