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货源配额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货源配额执行 总部货源配额执行 供应链管理部接到最终审批的配额文件及相关数据后,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对 SAP系统中相应物料的货源清单进行维护。 对招标物料供应链管理部需跟进中标供应商的开模情况以及零部件确认情况,将确认结果及时知会采购资源管理部。 采购资源管理部在接到经最终审批确认的配额文件及相关数据后,半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审批的纸介《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及时传递给物控部物料供应科执行。 采购资源管理部在新配额执行之前,对调整前的执行周期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当发现配额执行的偏差超过允许范围之内时,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知会物控部物料供应科进行修正。 配套厂货源配额 执行 配套厂接到最终审批的配额文件及相关数据后,按审批意见严格执行配额。 并在执行新配额前,配套厂采购职能部门须将调整前的配额执行数据发至采购资源管理部备案、核查,当发现调整前配额执行超出正常允许范围时,采购资源管理部须第一时间知会对应采购员修正。 配额执行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根据物料的采购及产品应用特性,在确定供应商货源配额时,部分物料(如连接线、彩箱、蜂窝纸板)可只明确到物料名称类别(不细分到规格),其他物料需明确到物料编码(即细分到具体规格及特殊要求)。 根 据工艺要求,必须是同一供货厂家才能配套使用的物料,仅对主要部件设定配额,附件不设定配额。 对于有配额物料的备货式批量采购,应根据该物料的配额执行情况分析确定是否需拆分给多家供应商。 对于 SAP 系统按需求产生的采购申请、不可以拆分给多家供应商供货的,配额执行期内第一份订单应分配给最大配额供应商;后期订单按供应商配额大小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总体原则为对大配额供应商优先分配,动态分配额应为 0或正偏差,对于小配额供应商的动态分配额应为 0或负偏差。 考虑到各种原因影响, 配额执行的允许偏差值为: a、采购总量(件、套、个等)为: X< 1万 的物料,须尽量减小偏差,暂不限定偏差要求,但必须严格按第( )条原则进行分配; b、采购总量为: 1万≤ X< 5万的物料,允许配额偏差值为177。 5% ; c、采购总量为: 5万≤ X< 10 万的物料,允许配额偏差值为177。 3% ; d、采购总量为: 10万≤ X< 20 万 的物料,允许配额偏差值为177。 2% ; e、采购总量为: 20万≤ X 的物料,允许配额偏差为177。 1%。 《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和《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批准下发 前,采购资源管理部须明确配额执行日期;未明确执行日期的物控部物料供应科在每月 25 日前收到的《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或《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从次日开始执行下单;每月 25 日后收到的,在下月 1日执行下单。 配额执行数据的统计,统一按采购订单下达日期进行统计(含手工统计、 SAP 系统统计)。 配额执行方法: 由采购业务员采用 EXCEL 表格人工实时记录采购订单下单数据、实际分配额度; 每份采购订单分配前查看该记录数据,根据偏差情况确定该单应分配的供应 商,通过动态调整到达实际分配总量的平衡; 采购业务员在执行新配额时,先对前期配额执行记录数据备份、存档,并将备份电子表发送给采购资源管理部; 采购货源配额执行部门(物料供应科 /配套厂采购职能部门)每月 3 号(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一个月的配额执行数据发至采购资源管理部备案、监督; 采购资源管理部于每月 10 号(遇节假日顺延)前对上月配额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总部配额执行异常处理 物控部物料供应科采购员在执行供应商货源配额采购的 过程中,根据所发生的现异常情况,启动《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给供应链管理部处理。 供应链管理部正常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后,交采购资源管理部审批、备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供应链管理部须在第一时间知会采购资源管理部和物控部物料供应科。 《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的审批原则: 《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中只对个别订单数量的调整,但不改变原配额管理部审批的配额比例,此情况由采购中心总监审批同时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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