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

各种合资合营合作企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伴随着股份制及股份合作企业的出现和发展,客观上也增加了对现金用量的需求。 而多种形式的承包以及单位内部层层承包,单立账户,独立核算、独立现金收付,现金的需求更是大幅度地增加,各有关部门一味地强调和注重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外部环境,忽视必要的制约配套制度的执行,特别是现金管理完全被放松了。 环境因素 ( 1)、社会环境因素,企业间的商品交易中的现金收付比重上升,一些紧俏商品,原材料等非现金不供货,而以现金结算的价格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便宜。 ( 2)、金融环境因素。 现阶段我国银行结算制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资金结算在途时间过长,很不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 这一令企业深感头痛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影响企业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政策。 思想认识偏差因素 错误的认识是导致漏洞产生的根源。 目前,在我国现金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两种错误的认识 :一种是认为现金管理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现时市 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其理由是市场经济的建立使社会商品交易活动更加频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事业单位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效益,在结算种类上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 如果继续保留对其现金运用的严格约束则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自主权的充分发挥,同时也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商业化进程。 而且大多数新生的非国有企业对现金使用有着十分严重的偏好。 “钱是我的,我有自由支配的权力 ”的认识根深蒂固,对银行严格管理现金支付业务不理解。 另一种是认为现金结算范围扩大和现金投放量增加是经济发展的突出表现与客观需要,我们没有必要大惊 小怪等等。 由于这些认识的偏差导致了银行、企业对现金管理工作产生了松懈,忽视甚至排斥的思想,使不少机构原有现金管理制度隐入了瘫痪状态,纵有保留也多半只是走过场做形式罢了。 监管因素 近年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宣传和培训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而针对企事业等开户单位的宣传培训活动则很少开展。 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现金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没有充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制度不全和措施不力使其对辖区内所发生的违规事例处理很不及时,即使最后得到了处理一般也只限于 “下不为例 ”而已,达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的金 融机构,为了争存款,揽业务、拉客户,不惜以放松现金管理为代价来 “招凰引凤 ”,另一方面,社会监管系统信息传递不灵,如企业实行效益工资后,社会劳动人事部门,一般仅与企收保持单线联系,很少再给有关银行送报《工资基金册》,企业单位的人数、工资基金总额及其浮动幅度等,银行很难确切掌握。 同时,部分集体单位本身己取消了《工资基金册》,当企业用现金时,现金支票上注明 “工资 ”用途的,银行只有认可。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缺陷因素 现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 1988 年颁布实施的,时隔七年,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条 例》本身着实存在不少缺陷,有待完善。 ① 《条例》没有将承包单位、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考虑在内,伴随这些开户单位迅速发展,数量众多,现金结算有增无减。 ② 现金使用范围规定过于狭窄,与人民币作为无限清偿货币应用于一切债权债务的清算实际情况相矛盾。 ③ 结算起点 1000 元偏低,阻碍了正常的商品交易。 ④ 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在物价大幅度上涨情况下,通货膨胀的今夭已严重偏离实际,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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