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卡使用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右上方。 检验合格的,贴绿色合格标签;检验不合格时,在“产品标识卡”的备注栏注明不合格项目,并加贴红色不合格标签。 当后工序或统计员发现前工序未对产品实施标识或未经品管员签名确认 的 ,有权 拒收及 要求前工序或品管员重新标识及状态确认。 操作人员在解除上一工序的“产品标识卡”后,务必保存好,在每天下班时统一交回到班组长 处。 各班组应将前工序解除下来的“产品标识卡”予以严格管 控及收集分类,用作本班组生产计划状况的统计及作业人员 日 产能状况的汇总。 五、工作责任 的 落实 若因产品未实施标识,造成产品混淆 或工艺不明确 ,发生批量质量事故的, 处予 前工序组长3050 元 /次的罚款 ;后工序 组长或统计员 负连带责任, 处予 2030 元 /次的罚款。 产品标识含糊不清 、填写内容不准确 或未经品管员确认状态就转序,造成产品发生质量事故的,按《品质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 的 责任。 隐瞒本工序的产品报废情况,在标识卡虚填包装数量的, 处予责任人 20100 元 /次的罚款,无法追究责任人的, 处予 车间主管及班组长各 20 元 /次的罚款。 多次未实施产品标识,屡教不改的,处予责任人 3050 元 /次的罚款;若情节严重, 影响整个生产流程的, 处予车间主管及班组长各 30 元 /次的罚款。 未罗列的标识渎职行为按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六 、相关文件 《 产品包装及防护管理 程序 》 《抽样检验作业规程》 《品质管理规定》 制定部门 生管 部 ※※※※※※※※ 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制订日期 202009010 产品标识卡使用管理规程 版本号 A 修订日期 页次 4 产品型号标识卡式样: 公司 logo ※※※※※※ 有限公司 产品型号标识卡 订单编号: 产品名称: 产品图号: 订单数量: 包装数量: 经办人: 下一工序: □ 激数 □ 下料 □ 去毛刺 □ 冲压 □ 模具 □ 折弯 检验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检验员: 备 注: 嚷屠椿凼匪郫鹎雀描孽井嫡屠锍糙遁璧嚣顷煌颔靼崧捂蚨苏莲虻唛伤奔肉喜沮鼎诛馘姜敬攀扮据窟纲谮秒俊呤洲镯畦里箭唱菸烫髀蹯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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