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招询价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25. 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 在对 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中 , 将首先对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如发现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 , 特别是在合同条件、采购范围等方面有重大改变 , 或是限制、影响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 ; 而调整这些偏离后将置其他符合报价原则的报价人于不公正平等竞争地位 , 其报价将被拒绝。 (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 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即 1)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 报价人不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3) 报价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 关键部分模糊无法辨认 的; 4) 报价人虚报或谎报报价资料的; 5) 报价不是固定价或 详细报价或详细报价表不齐全的或 报价方案不是唯一的; 6) 主要指标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 在政府采购中有不良纪录; 8) 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而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 9) 询价小组认为其它构成报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26.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 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询价小组要求及报价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并将合同按法律规定授予另一成交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采购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 采购人对受影 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1) 采购代理机构将询价成交结果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等相关媒体公告。 梅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救护车采购项目 (重招 ) 项目编号: ZZ91204916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 13页 28. 质疑 (1) 报价认为采购过程或评审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报价人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 报价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 书》并署名(加盖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 所质疑的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3) 提起质疑的日期; (3) 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 2)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 : 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栋三楼 邮 编: 514021 电 话: 0753220xx28 传 真: 07532270818 联 系 人:黄小姐 29. 投诉 (9)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0) 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 1) 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3) 所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 4) 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 5)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 6)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 7)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 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 (11)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梅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救护车采购项目 (重招 ) 项目编号: ZZ91204916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 14页 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监督管理机构名称: 梅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梅县新城财政局 电 话: 07532562891 (六)合同的授予 30. 成交通知书 (1)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 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报价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 合同的组成 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 询价文件 2) 报价文件 3) 成交通知书 4) 服务承诺书 5)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6) 其他附件 32. 签订合同 (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合同原件及副本各一份备案。 (2)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与采 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 如成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来书面函退出,则采购人视为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 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推荐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次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 33. 成交服务费 梅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救护车采购项目 (重招 ) 项目编号: ZZ91204916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 15页 ( 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本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总额的 %作为成交服务费。 ( 2)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电汇、汇票或支票等形式支付。 ( 3) 成交服务费支付时间:成交服 务费必须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4) 成交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4. 询价文件的解释权 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所有。 梅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救护车采购项目 (重招 ) 项目编号: ZZ91204916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 16页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序号 报价人名称 报价 人符合合格 报价 人的基本条件 报价 有效期满足 询价 文件要求 报价 文件资料齐全、签署合格 报价 是固定价和报价方案是唯一的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满足要求 报价未超过财政最高预算或超过采购预算采 购人能接受的 商务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实质性响应 询价文件 保证金已经缴纳 是否 通过符合性审查 1 2 3 4 打“”的原因详细说明: 备注: 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 通过符合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中应写 “是”或“否”。 评委签名: 日 期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 项目概况 1. 本项目建设内 容为: 梅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招)。 2. 成交人应与使用单位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总体要求 报价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下列要求: 1. 报价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 如果因为所代表品牌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产品,报价人应明确说明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 3. 所建议的产品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指标要求表中所列技术指标。 4.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建议提供的产品必须给出具体的选型说明,这些选型说明和证明文件应以附件形式在报价文件中列出。 所提供的说明书必须能反映报价人在产品配置技术要求中的指标。 三、技术参数详细要求 (一)明细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 1 救护车 2辆 金杯 阁瑞斯 (SY5031XJHGG2SBG) (二) 详细技术参数 车型: SY5031XJHGG2SBG 整车长: 5235mm 整车宽: 1800mm 整车高: 2370mm 轴距: 3430mm 轮距 (前 /后 ): 1560 mm /1540 mm 乘员人数: 6 发动机型号: 2TR 排量: 额定功率: 111/4800kw/rpm 最大扭矩: 241/3800kw/rpm 整备质量: 2195kg 最高车速: 150km/h 轮胎: 195R15C 悬挂: 前扭杆弹簧独立悬架、后螺旋簧独立悬架 变速器形式: 五速手动 排放: 欧 IV(EOBD) 车身形式: 长轴双开门,玻璃钢高顶 安全系统: ABS+EBD,双气囊,前排预拉紧安全带 功能件: 中控锁,倒车雷达,可倾方向盘 内部装备: 桃木装饰,整体浅米内饰 空调: 前后分体冷暖空调 娱乐系统: DVD(单碟、蓝牙 ) 外观: 监护型 救护车外观 内部装备 高分子材料中间隔墙,高分子救护专用内饰,诊疗工作台及设备柜,吊柜,集中供养系统,上排风,滴流瓶架,自动上车担架,铲式担架,楼梯担架,柜式顺排座椅,救护专用地板铺面 供电及照明设施 220V逆变电源,车内电气系统市电接口,室内照明灯,影灯,紫外线消毒灯,前后对讲系统 随车选装检测仪器 选装呼吸机,除颤仪,心脏监护仪等 注 : 文件中所有涉及品牌及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品牌及型号,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报价人在 报价 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的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 术规格、采购清单的要求,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四、 售后服务 1. 所有货物保证在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承诺 免费保修 二 年 以上, 免费上门维修或提供配件维修 ;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3.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中主要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成交供应商具有驻点专业的工程师跟踪服务,并保证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 5. 采购人按成交价格和数量向成交供应商采购本项目货物后,若需增加采购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相同的配置和不高于 成交价格销售给采购人。 6.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梅州市设有固定的维修机构,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同类产品。 7. 所有货物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8.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货物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货物和附件装箱清单、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原版正本)和中文维护手册。 成交供应商必须将货物、产品介绍说明资料(原装彩印)作为报价文件附件一并提供。 五、交货要求 1. 交付使用时间 :合同签定并生效后于 30天内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六、报价要求 1 . 报价人应根据询价文件报出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 对报价人漏报致使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 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人可对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报价文件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 报价人对每种产品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 采购人不接受有任 何选择的报价。 (不可偏离) 4. 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普通商业发票税费。 七、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在一年内分三期付清,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额的 75%;第 3个月再支付项目总额的 20%;剩余 5%将在第 12个月付清。 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八、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1. 成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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