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代理合同范本内容摘要:

他固定资产等各项设施,偷窃、盗取或者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或者公物。 30. 或销售非平安的金融产品。 3 1. 以平安名义销售或非平安产品,包括代理和非平安集团内专业公司所属的产品及产品组合。 3 基本管理办法列明的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不能从事的其他行为,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其他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乙方 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基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甲方缴交保险费,除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外, 乙方代收的首期、续期保险费、保全补费,应于收到后的 24 小时内缴交给甲方,否则为滞留保险费。 第九条甲方应按照基本管理办法、甲方有关实施办法及保监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1. 代理费为甲方按照基本管理办法规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项佣金。 在乙方经手的保险合同变更为另一新的保险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将按照变更后的保险合同发放代理费,但若变更当年度原保险合同的代理费已经支付的,甲方不再支付 该年度新保险合同的代理费。 3. 乙方在从事代理行为的过程中,发生客户退保并投保新契约,且退保与投保新契约符合基本管理办法或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保险代理人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关于契约转换定义的,甲方仅对超出旧契约保费的部分核发代理费。 4. 犹豫期内,客户退保导致乙方经手的保险合同被解除,甲方不支付该保险合同产生的代理费,若代理费已支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领取的税前代理费,并有权从乙方后续月份代理费用中扣除,同时需从乙方相应月份代理费中扣除被解除保险合同的工本费和被保险人体检费,且该权利并 不因本合同终止而丧失。 5. 犹豫期外,保险合同一旦被甲方解除并退还已缴保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因该保险合同所已领取的税前代理费退还甲方,且该权利并不因本合同终止而丧失。 由于客户未缴交保险费而致保险合同失效,其后由乙方经办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复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有权依照基本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进行考核。 3. 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参加以激励展业意愿及提升业务技能为目的的各项培训及早、夕会等。 4. 有权依照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或依市场变化、业务发展的需要制订或修改基本管理办法及甲方制定的其他有关保险代理人管理的规章制度,乙方应遵照执行。 5. 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代理费及缴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对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 乙方自聘人员在其协助乙方管理过程中,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 方进行追偿。 7. 若甲乙双方对乙方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代理权限或因客户投诉产生争议,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笔代理业务的代理费直至该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代理费项目及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必要的培训支持。 3. 向乙方无偿或有偿提供开展代理业务必需的资料、单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代理活动不受非法干预。 依据基本管理办法及甲方有关实施办法获取代理费。 3. 依据基本管理办法及甲方有关实施办法参加业务技能考核,获得业务级别晋升。 4. 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级各类业务竞赛并依据结果获得奖励。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 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 201X 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 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 20 万以上或者外币等值 2 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对投保书上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并在收取上述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后,将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交接至甲方指定工作人员。 遵守基本管理办法及甲方制定的其他有关保险代理人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品质管理、活动管理、业务流程、业务培训、业务技能考核体 系、财务管理等,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 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基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以激励展业意愿及提升业务技能为目的的各项培训及早、夕会等。 4. 依法纳税,并同意甲方代扣代缴相应款项。 5.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自愿一次性缴交保证金 元。 乙方自行聘用他人协助管理,或者自行将客户管理等相关工作委托或者外包给他人时,应当明示不属于甲方招聘行为,乙方自聘人员在其协助管理过程中,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达到基本管理办法要求的标准 ,成为主管,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人各项责任及义务外,还 应承担以下管理责任: 1. 履行基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级展业主管的管理职责。 辖下业务人员发生本合同第七条所列的各种行为或发生基本管理办法中关于品质、过失行为管理所述的各种违规行为时,按基本管理办法规定承担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资料。 乙方同时承诺对甲方所有客户的个人隐私及财产、业务、家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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