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doc内容摘要: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 不要随意相信 .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 可将此文 件 解密 投标报价要求; 评标标准和办法;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其内容一般不能变更或补充;确需变更或者补充,应在投标截止7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票单位并报市房管局备案。 第十一条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物业管理项目的名称、类别、用途、座落位置、建筑面积;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和条件;投标的地点和期限;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等。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中止招标活动。 如中 止招标活动,应返还投标保证金,造成投标单位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四条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时间向招标单位报送投标申请书,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 不要随意相信 .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 可将此文 件 解密 第十五条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写明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 情况。 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印鉴密封后送招标单位。 第十六条 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十七条 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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