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农业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食宿费:销售人员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住宿费凭票实报实销,生活补助费在不超公司规定标准内自行安排。 ( 1)晚上到达目的地在凌晨4时以前的可享有一半住宿费,4时以后不再有住宿费。 ( 2)如到沿海城市等发达地区出差, 根据实际情况报农业公司总经理处,经批准后,可适当增加食宿费。 食宿费标准表 费用类别 地区类别 住宿标准(元∕日) 生活补助标准(元∕日) 销售部经理 销售主管 销售人员 销售部经理 销售主管 销售人员 省会城市、沿海城市、直辖市 100 90 80 40 35 30 地级市 80 70 60 35 30 25 县级市 60 50 40 30 25 20 5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费用 如果工作需要,公司将安排交通工具。 通讯费用:农副产品销售人员和葡萄 销售人员手机费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每月凭票实报实销,其标准如下: 在 11 销售忙的月份标准: 销售部经理每月 300 元;销售部主管每月 240 元;葡萄销售人员每月 200 元; 其它月份标准: 销售部经理每月 150 元;销售部主管每月 80 元; 葡萄销售人员每月 40 元;农副产品销售人员每月标准: 60 元; 超出限额的,须由本人在下月二十日至月底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持本月话费清单(标明因公话费及私人话费)经销售部经理审核,确系因公而超出标准的话费部分,到行政人事部备案,由农业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予以报销,若是因 私或在规定的时间里未提交书面报告的,超额话费由本人承担。 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的使用配置及其它相关事宜按公司已下发的各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销售人员的奖励问题:销售人员的奖金由二部分组成,即个人奖金 + 年终奖金。 个人奖励问题:奖金由新老客户提成奖 + 效益超额奖金组成。 所谓效益超额奖是指公司根据全国各地区的市场行情来确定市场底价(其底价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在销售过程中,在不影响公司信誉、名声等条件下,确因销售人员个人能力将售价提高,为公司创造效益者,按超出底线部分总额的 1%作为效益超额奖。 年终奖:农业公司销售部将根据公司制定出的价格销售方案进行销售,其当 6 年销售产品 (葡萄,农副产品 )总额的 2‰作为农业公司销售部的年终奖金,于销售完葡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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