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摘要:

各项考核成绩及带教 师资 、学员 工作量 的 统计 汇总 等工作 ,逐月上报 基地医院 办公室 ; ( 8)接受基地 医院 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的随机抽查考核。 按照有关基地建设标准的要求,积极做好基地的各项制度 建设 ,包括 建立 组织管理体系及 明确 职责; 带教 师资资格认证 和师资管理;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办法;学员人事、出勤、考试、考核管 理办法; 基地建设和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 ,科学规范地进行基地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3 须 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第 七 条 带教 导师 应符合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师资的职称、带教 经验、培训和合格上岗等条件要求。 带教师资 要保证有足够时间指导学员,有足够的知识与经验对学员进行系统的 专业技术和理论的 规范指导与传授。 第 八 条 带教 导师 的 工作职责 为 指导 学员 完成培训 细则 所要求的培训内容 ; 安排好 各阶段的培训任务; 严格 实行导师负责制 ,包括 指导学员参加 门诊、病房 查房 、手术、会诊、值班 、 科室病例讨论、学术活动 等 ,指导并督促 学员 认真管理病人、收集病史、汇报病史、书写病历 ; 负责 签字认可 学员 完成的培训内容,确认培训内容真。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