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供应商评价管理规程内容摘要:

应商进行淘汰。 第四章 新增备品备件供应商的入围管理 第一节 入围条件和选择标准 第二十 五 条 入围条件 因生产、工程、工艺更新,配套专用备件。 为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达到产品更新换代的目的。 经与同类企业对标,性能价格比较现供应商有提高的。 现有供应商经设备处、 供应部 评价,达不到公司采购标准,经公司审批后淘汰供应商,需要引进新供应商进行补充。 控股公司纳入的新增集团集中采购物 资供应商。 为保证 3 户以上供应商数量,需新增入围供应商。 经综合评价得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可纳入新增入围供应商 第二十 六 条 选择标准 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检测手段,能满足我公司使用需求; 主业突出,其产品属于行业知名品牌; 能提供长期稳定的供应,准时交货,良好的售后服务,其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目前及发展的需求; 近年有与大中型冶金企业合作的业绩; 对于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设备,要考虑生产单位资格、设备能力、技术水平、技术经验。 第二节 评价项目 第二十 七 条 评价项目 由五部分组成 生产加工能力(代理产品经营能力)占总分的 20%。 产品质量占总分的 30%。 产品的价格优势占总分的 20% 服务占总分的 20%。 6 其它 10%。 第三节 审批程序 第 二 十 八 条 对新增供应商进行入围评价后,填报《新增入围供应商选择评价表》(附件四)。 第 二 十 九 条 对新增供应商进行入围评价后,按《备品备件分类明细表》(附件六)分类原则填报物资类别,填写《新增备品备件供应商审批表》(附件五),报各级领导进行审批。 新增供应商审批流程见附件二,审批权责划分表见附件三。 第 三 十条 A 类物资:经 供应部 处长、设备处(技术处)处长审核后,报经营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可纳入新增供应商范围。 第三十 一 条 B 类物资:经 供应部 处长、设备处(技术处)处长审核,报经营副总经理审批,可纳入新增供应商范围。 第三十 二 条 C、 D 类物资:经 供应部 处长审批后,可纳入新增供应商范围。 第三十 三 条 因生产突发事故,为保障生产需新增供应商,按审批程序提前电话请示,批示可以后补。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四 条 本规程 自 发 布之日起执行。 第 三 十 五 条 本规程需经总经理核定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7 附件一 : 正式批量供货 的 备品备件 供应商评 价 项目及标准 供应商名称 采购物资 评价 项目 评 价 标 准 得分 小计 产能 ( 15 分) 生产能力 10 分 产品品种规格 5 分 1 企业规模属行业大型企业(一级代理商),并能满足本公司目前及发展需求,得 10 分; 企业规模属行业中型企业(二级代理商),能满足本公司目前需求,得 5 分; 企业规模属行业小型企业(经销商),能满足本公司目前需求,得 3 分; 生产能力不能满足本公司目前 需求,得 0分。 产品品种规格齐全,有核心产品,能满足本公司多样化需求, 5 分; 品种规格不够齐全,不能满足本公司多样化需求, 3分; 产品 质量 (30 分 ) 入库质量检验 10 分 一年内,入库质量检验合格, 10 分; 批量入库的 备品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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