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确急需随车运输的 ,可与物流进行协商 具体事宜( 包括增加相应的运输费用 )。 第三十条 跟踪和监督 物流中心跟踪非自提货物 运输过程,保障运输安全,确保货物及时到达。 销售管理部监督检查所有宣传品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 发放 费用 核算 第三十一条 参见 当 年 度 宣传品发放政策。 第七章 内部调拨与领用 第三十二条 为规范 宣传品 管理,便于 费用核算, 宣传品库作为销售库,仅用于销售公司领用, 销售公司以外的其他部门 领用宣传品 (如总公司组织的宣传 品管理规定 第 7 页 共 15 页 宣传活动 或办公需要) 时 , 通过 总公司办公室 办公物品库 办理 内部调拨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 内部领用宣传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 因办公需要领用宣传品时, 填写 《内部调拨单》 , 到宣传品库办理物资调拨 ,内部调拨单须办公物品库和宣传品库双方签章确认。 2) 调拨出库的宣传品, 宣传品库 须 于 当日审核调拨单(单位、数量 、 价 格等) ,并即时入账。 第八章 盘点 与 对账 第三十四条 盘点与对账时间节点 每月最后一天 24: 00 时作为当月的盘点与对账的时间控制节点。 各部门盘点和对账 要 把数据自动调整到 此时间节点。 第三十五条 盘点与对账的计量单位 为避免采购价格变动带来的偏差影响,盘点与对账 过程 中 , 除了必须采用金额作为核算单位的 , 应尽量 统一 采用数量 /重量作为核算单位, 盘点与对账结果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为以金额为单位。 第三十六条 宣传品存货 盘点 财务部会同生产管理部 每 季度第一个 月 1— 3 号 对宣传品库进行盘点,核对实物库存与台帐数量的差异, 并制作 《 宣传品盘点明细表 》 (见附件 7),三方签字确认盘点结果。 第三十七条 采购对账 生产管理部 宣传品库 与供应公司 核对当月的实际入库 明细 ,并制作宣传品采购入库对账表,双方签字确认对账结果。 第三十八条 销售对账 每月结束后,销售管理部收回销售公司业务员和物流中心调配员已开未发的 发 货单,作废后调整当月的宣传 品发货数据。 生产管理部宣传品库整理当月的 发货 单据 ,制作费用摊销明细表 (须精确到个人或部门承担的金额) , 与销售管理部核对 并 签字确认,宣传品库将单据 作为费用摊 销依据送财务部做账。 销售管理部根据核对结果制作销售公司业务员每月的宣传品发放明细表,送销售公司办公室,供业务员核对实际收货数量。 宣传 品管理规定 第 8 页 共 15 页 财务部与销售管理部核对每月的宣传品收款与销售发货。 第三十九条 内部领用对账 生产管理部与总公司办公室核对当月的调拨明细,并制作宣传品 /办公物品调拨对账表,双方签字确认对账结果。 第四十条 各部门与财务部 对账 财务部负责组织与供应公司、销售管理部 、总公司办公室、生产管理部对账,做月度结账。 第四十一条 盘点与对账结果处理 对于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情况要 查明原因,并编制月度宣传品盘点、对账报告,报总经理、财务副总 、生产总监,如果出现盘盈、盘亏, 须及时处理,并 详细说明原因, 经财务副总 、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 进行账务处理。 对于盘点与对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及时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 责任追溯 第四十二条 存在以下情况对当事人予以 50元 /人次罚款,个人累计超过 2次追加部门负责人责任: 1) 发货单 超出 有效 期限一周内换单或作废的 , 超出期限一周仍未换单或作废的 按 两 倍 对当事人进行 罚款。 第四十三条 存在以下情况一次的给予通报,二次及以上的对当事人和负责人予以 200 元 /人次罚款,三次及以上的追加分管领导责任: 1) 生产管理部  不及时编制报表的 ;  不按验收标准办理入库的;  发货单 超期或无 发货单 办理出库的;  不进行月度 宣传品盘点的 ;  未及时 对账的。 2) 企划部  不及时审核、设计 宣传品 图样的。 3) 供应公司  未及时 建立宣传品档案 的 ; 宣传 品管理规定 第 9 页 共 15 页  采购物品存在质量问题 给公司造成 损失 的;  未及 对账 的。 4) 质量管理部  未组织制定验收标准的;  未尽监督验收职责的。 5) 销售管理部  领用审批不完整给予审核通过的;  订单录入有误 ,导致货物错发的 ;  查款出现差错的;  重复开具发货单的;  未尽监督职责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 未及时对账 的 ;  未及时提供宣传品发放明细表至销售公司的。 6) 物流中心  跟踪 不及时造成 宣传品 丢失的 ;  宣传品丢失未及时反馈和处理的。 7) 总公司办公室  未及时对账的。 8) 财务部  未及时进行款项核实的;  未及时组织盘点、对账的。 第四十四条 存在以下情况的 当事人, 除追回损失外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 追加 部门负责人和 分管领导责任: 1) 盘点过程中出现较大 偏差 的; 2) 采购过程中存在私自收受供应商钱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3) 将宣传品挪作 他用或私自收取经销商宣传品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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