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作業程序内容摘要:

終產品或交貨之任何階段 , 當發現不合格時 , 予以紅色不良标识。 不合格品之處理; IQC檢驗不合格者 , 由 IQC人員填寫〖 品質异常通知單 〗經品 保 主管簽核後通知供應商完成其改善對策, IQC 追踪其改善效果 ,若該原材料 需作特采處理 , 則依【 特采品管 理作業程 序 】辦理 , 制程中原材料不良由 IPQC 開立〖 工作聯絡單 〗通知 IQC, IQC 則填寫〖 品質异常通知單 〗要求供應商進行其不良改善對策回復 , 若品 保 判定為退貨者 ,由IQC 開出〖 工作聯絡單 〗給采購及倉 儲 簽核後由采購通知供應商進行退換货作業 ,若為特采者 , IQC 标识特采后辦理入庫作業 . 若為挑用者 ,可由供應商或生產單位挑選 , 挑選後之材料 , 須經 IQC 再檢驗合格後 , 方可辦理入庫作業。 制程中不合格品的處理方法; 制程過程中發現原材料不良時 , 輕微者可直接 由製造 部 負責選別使用 , 由 制程品 保 通知 IQC 發〖 品質异常通知單 〗 於材料供應商改善 , 嚴重者 ,由品 保 開〖清倉管 理 通知單 〗於相關單位進行清倉動作 , 以防止不良品被使用 , IQC發出〖 品質异常通知單 〗 後并以〖 工作聯絡單 〗 要求采購通知材料供應商进行检讨。 制程中不合格品 , 輕微不良者 ,由品保開出 〖 重工報告 單 〗 給制造部, 製造 部 可直接 負責重工 , 嚴重異常者 ,由品 保 開出〖 品質异常通知單 〗要求相關單位尋求原因 , 提出改善對策 , 品 保 進行效果確認 , 不合格品由製造 部 予以挑選重工或報廢。 成品經檢驗不合格時 , 其結果直接寫於〖 FQC 檢驗報告 〗,若單項不良超出 3%,由品 保 部開立〖 品質异常通知單 〗 ,由製造 部 或工程 部 提出改善对策 ,由品 保部 追踪效果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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