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大队准军事化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第五十九条 大队应当建立执纪问责纠察队,在大队及工作场所组织风纪纠察。 纠察人员对违反军容风纪的路政员应当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纠察和严重违反军容风纪的路政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 予以扣留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领回严肃处理。 — 19 — 第九章 作 息 第一节 时间分配 第六十条 路政执法大队实行 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大队行政内勤工作日通常保持 8 小时工作和 8 小时睡眠,并规定起床、早操、洗漱、开饭、课外活动和点名时间。 第二节 大队一日生活 第六十一条 起床 听到起床号(信号)后,大队人员立即起床(队值班员应当提前 10 分钟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因集体活动超过熄灯时间 1 小时以上时,大(中)队队长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第六十二条 早操 — 20 — 除休息日和节假日外,大队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通常为 30 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 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队领导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所有人员都应当参加早操。 听到出操号(信号)后,各班、排迅速集合,检查着装和携带的武器装备,跑步带到队集合场,向队值班员报告。 队值班员整理队伍,清查人数,向队领导报告,由队领导或者队值班员带队出操。 结合早操每周进行 1 至 2 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每次不超过 10 分钟。 大队每季组织 1 次会操。 第六十三条 整理内务和洗漱 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班值日员协助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 队值班员检查大 — 21 — 队的内务卫生。 队领导每周组织 1 次大队内务卫生检查。 第六十四条 开饭 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 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 30 分钟。 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 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第六十五条 巡查 第六十六条 午睡(午休) 听到午睡号(信号)后,除值班人员外均应当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队值班员检查大队人员午睡情况。 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六十七条 课外活动 晚饭后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周除个人支配 2 至 3 次外(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其余由大队安排。 — 22 — 第六十八条 点名 大队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 名。 点名由 1 名队领导实施。 每次点名不得超过 15 分钟。 点名通常以队为单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也可以排为单位进行)。 点名的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 点名前,大队领导应当商定内容;由队值班员发出点名信号并迅速集合大队人员,整队,清查人数,整理着装,向队领导报告。 唱名清点人员时,可以清点全体人员,也可以清点部分人员。 如以中队为单位点名,队领导和队值班员应当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十九条 就寝 队值班员在熄灯号(信号)前 10 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 — 23 — 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 就 寝人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号(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前 1 日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 1小时。 第七十条 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推迟 30 分钟起床。 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 早饭后至晚饭前,主要用于整理个人卫生,处理个人事情。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一节 行政会议 第七十一条 大队的行政会议 (一)中队每周召开 1 次,由中队长主持,交班前进行,一般不超过 1 小时,主要是检查小结一周的工作; — 24 — ( 二 )队务会,每月至少召开 1 次,由队领导主持,班长以上人员参加,通常包括分析大队 完成任务、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研究布置工作; (三 )队路政员例会,每周召开 1 次,由队领导主持,全体路政员参加,主要是队领导或者支部委员会向路政员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和布置任务,发扬民主,听取路政员对大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第二节 请示报告 第七十二条 请示 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 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 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 — 25 — 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 第七十三条 报告 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 个人向中队 、中队向大队,应当逐日报告一日工作情况。 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执行重要任务时,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报告通常逐级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越级报告。 第三节 内务管理 第七十四条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和治超站,对路政执法人员应当采取集中住宿、统一内务标准、统一作息时间、统一值班值勤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七十五条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和治超站日常内务应当规范、整洁,并符合以下要求: — 26 — (一 )办公室及其有关区域保持清洁,视觉识别基础要素符合省高管局制定的规范要求; (二)办公设施、用具和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秘密载体、执法文书、财务票据等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三)应当公开的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事项等信息应采用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 第七十六条 路政执法人员宿舍应当保持卫生、整洁,内务整齐划一,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床面干净平整,被褥叠放整齐,有棱有角,放置位置和方向一致。 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尖朝外; (三)水杯、牙缸、皂盒、毛巾、暖瓶、水盆等物品统一放于适当位置并排放整齐; (四)室内只准张贴(悬挂)大队规定的图、文、像、表。 — 27 — (五)室内衣物不得随意挂放; (六)衣柜 内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整洁、有序。 钥匙不得挂在衣柜门上; (七)阳台、窗台保持清洁,不得放置杂物。 第四节 登记统计 第七十七条 建立健全紧急信息的接收、记录、处理、报送、跟踪、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七十八条 紧急报送内容 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及由此导致的高速公路封闭和解除封闭情况。 交通事故、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堵车、压车、处置分流等情况及绕行线路。 养护施工路段交通秩序及相关措施。 — 28 — 服务区停车加油情况。 收费站口通行秩序的管控情况。 与其他省、市友邻路段的通行情况。 第七十九条 报送方式 紧急信息的报送采取电话与 信息 报送的方式相结合。 第八十条 报送标准 快速反应,严格执行紧急信息即时报送要求。 实事求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环节。 紧急信息要交代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经过、后果、处置措施、当前情况等。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