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比较分析内容摘要:

议框架有助于建立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建立高效、集中的会计数据管理信息系统,覆盖业务处理、业务数据采集和传输、会计数据的集中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各类风险数据库。 (三)加强货币政策效应以巴塞尔资本协议为代表的对于银行资本金充足水平的要求和约束,在明显影响到银行的经营行为和风险管理偏好的同时,也开始成为金融体系实施货币政策的关键因素之一。 由于在以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资本金约束框架中,维持充足的资本金水平成为银行经营管理和外部监管的重要约束条件之一,因而这一风险管理理念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资本金战略、存贷款行为,进而直接影响到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而货币政策正是通过影响银行的资本金最优化决策和存贷款决策,来影响到货币供应量的变化。 (四)引入违约率(PD)等数量指标来确定客户和贷款的评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信贷风险管理上的一个根本理念,就是引入违约率(PD)等数量指标来确定客户和贷款的评级,这对于当前银行完善贷款评级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当前,中国正在积极推进从原来的“一逾两呆”的贷款分类体系,转换到以偿还能力为主要指标的五级分类体系。 尽管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是五级分类依然有许多显着的缺陷,例如缺乏客观性和可比性、事前预警功能有限等等。 如果能够引入巴塞尔资料资本协议的违约率概念,是对当前的五级贷款分类作一个很大的改进。 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存在问题及所引起的国内外争议(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引发全球广泛争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发布后,在普遍承认它在风险管理领域做出了积极贡献的同时,在全球也引起了广泛争议,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考虑到巴塞尔委员会1975年成立以来发布的一系列协议已经获得国际金融界的广泛认同,此次新协议必将对国际金融界产生深远的影响,其影响程度不会低于1988年的资本协议。 不同的金融机构必然会基于自身的风险管理状况提出有利于自身的意见和建议,这无疑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 2.从发展方向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必然会逐步创造条件实施新的资本协议。 事实上,新资本协议的深远影响远不止表面上看到的资本最低要求或是资本充足率达标,对于更多银行来说,是以满足最低资本要求为内容之一的内部风险管理体制的变革。 例如,如果要实施新资本协议,必须具备两个基础性的条件,即制度条件和技术条件。 制度条件是技术条件的基础。 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这既包括合理的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政策,也包括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根本上取决于风险管理能力的综合提高。 因此,商业银行如果能够积极实施新资本协议,就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推进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中国的银行业面临很大的挑战,尤其是面对国际大银行的竞争,许多商业银行业也意识到尽快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性。 虽然新协议为银行提供了标准法(standardized approach)、基础内部评级法(foundation internal rating based approach,Foundation IRB)与高级内部评级法(Advanced IRB)等多种选择,但正如巴塞尔委员会与业界所预测的,大多数发展中地区的银行未必有能力在2005年采取IRB方法来衡量资本需求。 因此,国际金融界认识到实施新协议之后,有能力采取IRB方法的银行可以比采取标准法的银行更有效地运用银行宝贵的资本准备(尤其在巴塞尔委员会的可能修订中,对IRB的风险权重可能作大幅下调,IRB方法与标准法对银行的不同影响更显着),这将加强风险管理水平高的银行的竞争能力。 中国的金融界也意识到这种两极分化的趋势,也意识到新协议与中国加入世贸对商业银行业造成的双重深远影响。 这对于商业银行业既是加快改革的机遇,也是我们面临的极大挑战。 中国人民银行在广泛征求了包括中国各家银行意见的基础上,向巴塞尔委员会提交了我国银行界对新协议的反馈意见。 其中,根据报导,其重点强调了中国中央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强烈支持落实以3大支柱为代表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同时也提出了在发展中国家落实新协议将遇到的主要困难,如将增加资本配置,缺乏准确的外部评级以及对操作风险要求配置的资本较高等意见。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在积极采集数据评估新资本协议对于银行业的影响。 不过,从英格兰中央银行2001年春季季度报告公布的数据看,其节省资本的效果是积极的,但是,如果把握不当,对于新兴市场的银行来说,可能正好会加重其对于资本充足的要求。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中存在的问题1.风险管理方式的多样化和普遍适应之间的矛盾趋于突出现实地看,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银行对于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及其标准表示了担忧,特别是在各国监管当局、各银行都拥有一定的灵活权力的前提下、如何确保全球银行业在风险监控上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以及如何有效衡量操作风险,更是引人注目。 例如,2001年1月的咨询文件给予各国监管机构自主确定不低于8%的最低资本充足比率的灵活性,因此,许多银行建议,为了防止各国监管当局监管要求上的差异,巴塞尔委员会是否有必要为各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如何确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比率设定一个统一的考核标准。 与中小银行问题相连的,就是新资本协议可能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带来的负面影响问题。 考虑到中小企业对于各个经济的重要影响力,这个问题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同样重要。 中小企业基本没有外部评级,企业的资金需求大多依赖银行贷款。 提高资本监管的风险敏感度是否会更强化中小企业贷款难引起广泛关注。 2.新资本协议的风险监管框架具有亲经济周期的特性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在客观上可能会促使银行体系的贷款投放行为放大经济周期,加剧经济波动,因而需要对银行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准备金提取行为来对冲和吸收这种放大影响。 具体来说,在经济周期的上行阶段,银行的资产质量总体水平会显着改善,相应地需要配置的资本金减少,银行可以有更大规模的资金用于新的贷款投放,进而会进一步刺激经济增长。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银行资产质量总体水平的下降会增大银行需要配置的资本金的规模,挤压银行可以用于新的贷款投放的资金规模,从而加剧对于经济的紧缩作用。 3.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如何能够保证总体资本水平基本一致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在推行新的资本协议时曾经宣称,为了减少对新资本协议实施可能对全球银行市场带来的冲击,基本上打算将新旧资本协议转换期间所要求的资本金水平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或者说基本一致的水平。 但是,巴塞尔委员的定量分析也表明,对十国集团国际活跃银行,即使不考虑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按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测算,无论是采用标准法还是内部评级初级法,所需要配置的资本充足率都要明显上升。 这样的结果自然与修改协议的大方向不符。 4.如何适当处理三大风险以外的其它风险的监管新资本协议在贯彻全面风险监管方面有了积极的进展,第一次在风险监管框架中覆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且对利率风险的监管也提出了要求。 但是,考虑到银行的其它风险在特定市场条件下也可能对银行的运行带来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全面风险监管的趋势下,许多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尤其不能忽视流动性风险和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 (三)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复杂而艰巨的工程由于新的资本协议的影响相当广泛,仅仅依靠金融机构的少数部门来实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这必然要求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到各个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 同时新的资本协议大大增强了高级管理层的责任,特别是在支柱二“监管要求”中的要求更为具体。 另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内部稽核部门需要对内部评级体系、操作性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等承担责任,同时要保证内部的风险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状况符合基本的监管要求。 大致来看,在整个实施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包括:关于落实新协议的策略和步骤问题;信用风险管理;操作性风险管理;促使内部流程满足监管要求;市场约束。 四、中国银监会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进度安排目前,十国集团成员(不包括美国)、欧盟成员国以及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等亚洲主要经济体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 从2009年开始,美国主要大型银行将直接实施信用风险高级内部评级法和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 巴塞尔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表明,全球近一百个国家和地区将在2010年前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实施以新资本协议为基础的资本监管制度,其中绝大多数大型商业银行选择实施内部评级法。 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指导意见》按照“高标准”确定了新资本协议实施方法,要求商业银行实施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的内部模型法,以及符合国内实际的操作风险资本计提方法,并允许商业银行逐步向目标方法过渡,但最迟不得晚于2013年底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给予商业银行一定的灵活性。 银监会关于新资本协议实施方法和时间表的确定,既考虑了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远期目标,又兼顾与国际资本监管制度接轨的需要,体现引导与推动相结合的原则。 (附件2:我国BASEII实施时间表) 第三章 国内外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分析一、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框架及主要内容(一)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框架描述1.业务发展战略信贷业务的发展战略应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保证银行业务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并对银行业务发展速度、发展领域、发展规模、风险偏好进行了设定。 银行应从银行自身的发展能力和内部控制能力出发,与银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充分考虑到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切实可行地确定业务发展战略。 2.业务发展规划首先,要确定目标市场,就是要确定服务的客户对象、行业、地区。 很多银行在信贷业务活动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市场选择失误,片面追求利润或盲目跟风。 其次,要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形势、产业结构、金融体系结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其他关键因素。 最后,要认真分析内部因素,包括银行的优势和劣势领域、从业人员素质、目前授信规模及其质量状况,资金状况、银行基础条件等。 3.贷款组合管理银行应分析信用集中性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分散策略和方法;应分析贷款的客户结构和行业结构,了解风险和信用暴露的结构;应考虑授信质量的配比,保证低风险业务和高风险业务合理搭配;同时,要考虑收益性要求,确定明确的资本回报率目标。 对一些跨境银行,还要考虑国家风险或主权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限额控制。 在以上这三个环节确定之后,才开始进入对具体授信个案的考虑。 4.信贷尽职调查为进行信贷尽职调查,历年来,西方商业银行根据银行的特点开发了许多定性和定量的信用风险分析模型,如3C信用风险分析模型、5C信用风险分析模型和5P信用风险分析模型。 信贷尽职调查是银行了解客户、确定授信项目的风险程度、决定贷还是不贷的基础,是信用风险评估和信贷审批首要的、关键的环节,信贷尽职调查的质量直接决定授信决策的准确程度和授信的质量。 5.内部风险评估和审批程序贷款的内部风险评估和审批程序应体现明确合理的授信权限划分、各环节之间的制约关系和上下级报告关系,应保证授信项目的风险得到充分的评估,同时保证授信活动过程中的专业化分工,保证审贷过程的效率。 越级审批、不按规定程序评估、忽视专业性往往是造成贷款质量低劣的重要原因。 内部风险评估并不随授信项目审批通过而告结束,更为关键的是随后银行内部对授信项目持续的风险评估和度量。 通过持续的风险评估和度量,监测授信资产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减少损失。 贷款风险分类方法,包括我们目前推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方法,就是银行贷款发放后,对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评估和度量的重要分析工具。 6.合规性控制银行开展的各项信贷活动,要符合各项政策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 例如,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环保政策要求等。 7.早期风险预警体系要根据企业的管理层、经营策略、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等因素,建立一套早期预警信号和指标体系,及时提示潜在的风险,以早作准备,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典型的预警信号包括:借款企业高管层非正常变动、内部决策机制丧失透明度、行业不景气、借款人不主动还款,等等。 一旦出现这些信号,银行应严密观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专门的问题贷款管理程序和机制对于大型的银行机构,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专业队伍,快速、有效地处理有问题贷款。 对于小型银行机构,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专业队伍没有必要,但要设置独立的、专业化的处置有问题贷款的机制。 9.相应的业绩评估和薪酬政策要根据授信质量和收益制定业务人员业绩评估和薪酬政策,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业务发展、风险承担和利润目标的平衡。 10.后评价制度信贷活动告一阶段后,要回顾银行的信贷战略和业务规划,进行及时的纠偏和修正,及时调整目标市场,扩大利润空间。 此外,为保证各项信贷活动有效运作,银行还需要设计相应的组织管理结构,设置相应的部门和机制开展各项信贷业务活动。 由于风险管理理念、业务活动类型和复杂程度不同,银行信贷业务部门的组织设置存在差别。 一些银行通过内部设置信贷管理委员会,确定信贷发展战略,根据董事会授权集体审查各种授信;但有些银行就没有设置信贷管理委员会,而是依赖不同层级的信贷员的专业能力在规定权限内独立审贷,董事长是层级最高的信贷员。 但一般来说,银行内部都设置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合规性管理部门,从总体上对风险进行把关。 (二)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1.建立信用风险战略和计划管理环境包括组织内部和外部对组织构成影响或潜在影响的任何因素,而管理战略则是企业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行动谋划和对策研究。 对此,巴塞尔协议文本提出了3项原则,所述内容都是围绕着银行应建立信用风险战略和计划,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建设、执行和依照风险战略和政策,识别、衡量、监测、控制和处置信用风险,提高整个银行识别信用风险的能力。 该战略计划具有以下特点或要求:(1)含有授信业务目标;(2)具有灵活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能够长期适用于经济周期的各个阶段;(3)具备权威性,能够令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4)兼容性,即银行在引进和开展新产品和新业务之前,应采取措施设法将其中的风险置于该战略计划充分的管理和控制之下。 2.确保贷款行为在稳健的授信程序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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