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的决定内容摘要:

工作。 6 10 5 6 六 1 .在信用(合同)管理上有创新的典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 10 合计 100 考核部门: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奖惩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 95 分以上者中产生; ◆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 90~ 95 分者中产生; ◆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 80~ 90 分者中产生;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 60 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 60 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高邮市 ***** 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 二 〇〇 * 年 ** 月 * 日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 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特殊 /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 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 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 名片; ◆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 各类电话、 BP 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 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 /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合同; ◆ 投资、联营的合同; ◆ 涉外合同; ◆ 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 /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签订特殊 /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 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 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签订特殊 /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高邮市 ***** 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 二 〇〇 * 年 ** 月 * 日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一、合同签订管理 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严禁其他公 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外协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加工定做、承揽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供应、设备、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用 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 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 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订立 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 合同专用章的申请人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和分公司。  各有关部门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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