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末位淘汰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公司批准 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待岗管理办法》 附件 2:职工 末位淘汰考核 表 附件 3:末位淘汰通知书 2020 年 3 月 20 日 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 第 4页,共 8页 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 职工待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末位淘汰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待岗职工是指与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但因考试考核,或者因违规违纪等原因受到处罚而短期内离开工作岗位的职工。 第二条 待岗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原则。 (二)以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三)淘汰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职工 (以下称职工 )。 第二章 待岗职工的范围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列入待岗范围: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上岗考试连续三次不合格的职工; 在企业绩效考核周期中, 连续三次不合格 (个人系数< 1)的职工; 工作不尽职尽责、不胜任工作要求的职工;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连续 三次列为末位淘汰对象的职工; 因其他原因被企业确定的待岗职工。 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 第 5页,共 8页 第三章 待岗职工的管理 第五条 待岗职工应服从公司管理,积极参加企业举办的待岗培训,服从企业的工作分配。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企 业举办的待岗培训的,按。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