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电站运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附录八 年度发电工作总结内容 一、简要文字总结内容: .基本数字统计和基本情况分析: 光伏发电总容量,设备总容量,当年新投产光伏并网电站容量及数量 与去年同期对比,各项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如发电量、设备完好率、保护及断路器正确动作率、无功设备投入率、设备大修及预试完成率、发电事故率等。 二、安全运行分析: 光伏并网电站的 最大发电量、正常及异常发电情况,电量波动(最高最低电压、电流、时间)等。 贯彻电力管理部门进行的工作和实效。 安全运行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如光伏并网电站光伏区或接地网问题引起的事故扩大等)。 典型事故情况及分析。 三、规程制度的制订及技术管理: 修编、补充现场规程制度情况。 技术图纸、图表、记录、台帐整顿完善及填写情况。 四、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下一年度发电运行工作重点及目标管理要求 共和正泰光伏电站 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规范 共和正泰光伏电站 运行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生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使运行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条 共和正泰光伏电站 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运行管理规定。 第四条 执行电网调度命令,服从电网统一指挥,履行《并网调度协议》 ,确保机组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按公司要求及时报告有关生产信息。 第五条 组织定期开展运行分析,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及时跟踪缺陷处理过程,认真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 ,实现设备缺陷闭环管理。 第七条 设备检修和改造时,组织运行人员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 第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公司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接受工程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对运行管理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经济运行和优化调度负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加强运行管理的技术交流和运行人员培训工作。 第三章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十一条 生产管理 (一)认真遵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依据《并网 调度协议》组织电站安全生产。 (二)负责根据系统运行方式、季节特点和安全运行防范的重点,组织反事故演习;根据电网连接方式和特点及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防止全厂停电的事故预案;根据电网要求制定“黑启动”方案。 (三)负责制定发电机组、变压器及线路年度检修计划。 (四)建立健全电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建立生产信息统计上报、传递、交流的管理程序,保证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给相关部门。 (六)保证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远动装置、通讯系统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七)负责组织相关人 员编写、修订运行规程。 (八)负责与调度部门的联系汇报,保证电站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要保证机组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功与无功电压曲线运行,不应偏离允许范围。 若机组存在异常或缺陷,值长应及时汇报调度部门并申请调整机组出力或改变运行方式。 (九)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按现场有关规程规定及时、果断处理。 处理后,及时汇报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或安生部主任。 (十)负责公司安排上报集团公司、公司和调度部门的生产信息、报表工作,由工程部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报。 (十一)参加公司设备大修、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论证,提 出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十二)掌握全厂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按照安全、可靠、合理、经济的原则,妥善安排运行方式,加强运行监视,优化运行方式,及时调整设备及运行参数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并联系处理。 要做到对待设备要挑剔;对待信号要敏感;对待记录要认真;对待隔离要慎重;对待技术规范要严肃;对待不良工作习惯要坚决纠正。 (十三)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做好风险预测,制定防范措施,保证检修作业和运行操作的安全,保证两票合格率达到 100%。 (十四)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对运行和备用设备进行全面 检查,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异常。 组织开展月度运行分析工作。 (十五)严格执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做好风险预测和防范措施 ,按要求记录试验轮换情况。 (十六)严格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跟踪缺陷处理过程,认真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 ,做好缺陷、安全隐患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七)严格执行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班前、班后会,保证生产工作的连续、安全。 (十八)运行值班人员做好电站发电设备的各项维护和操作,并将当班期间内的重要操作过程、设备异常情况 、上级指示、试验计划等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第十二条 生产指挥 (一) 公司生产副经理是电站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权直接向运行部负责人及运行值长发布安全生产指令。 (二) 工程部是电站生产运行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生产协调会及专题会议向电站负责人及运行值长安排电站生产运行工作。 (三) 工作安排以书面形式 (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函、通知单 )为主,生产现场临时性工作、紧急情况下工作或制度规定可以进行口头布置、联系、汇报的工作可采用口头、电话等联系方式。 (四)运行当值值长是现场生产运行的直接指挥者,也是全厂生产指挥决策的 执行者,接受电网调度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及时全面掌握发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系统运行信息,组织协调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五) 公司生产指挥决策人发布的命令,如果涉及电网调度的权限时,必须经电网调度许可才能执行;对于事故处理有规程规定的,按规程规定执行,但要及时向电网调度汇报。 (六)电站 负责人及运行值长按照公司生产运行工作的安排部署本值(班)工作,工作完成后及时汇报,严禁越级上报,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第十三条 安全管理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 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执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 (二)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有效发挥作用。 (三) 认真贯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运行规程》、“两票三制”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四) 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积极开展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分析和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五) 运用安全性评价、危险因素分析等方法,对生产环境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现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和控制。 (六) 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公司关于安全事件管理的要求,制定电站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七) 要根据电网负荷变化、运行方式变化、设备的状况做好事故预想并组织实际演练;积极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全站反事故演习。 根 据季节天气变化,做好防寒防冻、防洪防汛、防雷、防污闪等措施和事故预想。 (八) 负责组织电站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及障碍等 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并对上述事故、事件进行处理或监督处理。 (九) 安全事件发生后,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并按要求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报送安全事件的初步报告、跟踪报告、分析报告。 (十) 负责组织对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定责、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十一) 认真配合公司执行和落实集团公司、公司及电网调度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及要求。 (十二) 做好常规例行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重大事项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预控措施及反 事故预案,并认真组织学习、落实整改和演练。 (十三)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处习惯性违章,提高规程、制度的执行力,保证规程、制度的严肃性。 (十四) 规范应急预案(专项处置方案)的管理,组织人员编写可行、适用的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和落实工作。 (十五) 负责对运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分析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经济运行与运行分析 (一) 建立并实施经济运行指标的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经济技术指标管理,认真做好完成全年发电任务的策划工作,根据设备状况 、检修计划、地区负荷需求等情况,详细安排好发电计划。 (二) 建立经济指标档案,为经济运行的分析比较积累资料。 对经济运行技术指标提出分析报告,针对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技术难题, 组织攻关解决。 (三) 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完善计量装置,准确掌握经济运行指标。 (四) 负责组织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通过优化运行方案、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数、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减少机组备用、降低厂用电量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发电效益。 (五) 积极开展小指标竞赛活动,全面优化运行工作。 (六)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加强运行管理和生产指标管理,提 高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其中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定期分析、专题分析。 (七)岗位分析是运行人员对设备异常、参数偏差、经济指标等进行的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八) 定期分析是按月、季、半年、全年等对机组的运行指标,采用对比、结构的分析方法,评价机组的经济状况,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九) 专题分析是针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机组检修、改造中发生的设备或系统的变动情况进行的专项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相应的措施。 (十) 负责职责范围内技术监督与可靠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 、制定整改计划、措施并认真落实,按规定上报相关报表和总结材料。 第十五条 制度及规程 (一)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运行管理规定、标准、法规和制度等,结合电站实际情况制订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部门的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运行制度及规程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运行管理规定和现场实际进行编 制。 (三)电站要明确规定运行管理制度编写、审核、批准和发布的职责与权限,建立运行制度编制、审核、批准、发布、复查、修订和考核的工作程序,保持制度的适用 性、正确性和有效性。 (四)主要运行管理制度包括:。 、到位制度。 (五)为保证规章制度的正确贯彻与执行,应建立相应的培训、检查、监督和考核机制。 当上级部门颁发新规章制度、发电企业改变运行管理体 制时,应及时对有关运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 (六)电站要明确规定规程及系统图的编制、修订、审核、批准、发布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参加编写和审核人员要对规程的正确性负责,生产负责人要对所审批规程中重要规定及各专业间的协调、衔接负责。 (七)编写运行规程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现场运行经验的人 员参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定稿。 编写运行规程所参考的文献、资料等,必须准确、有效。 (八)运行规程中应明确各岗位运行人员的每一生产行为有章可循,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监视和试验程序步骤清晰,对故障的判断和处理有明确的 规定和方法。 (九)上级颁布新规程或修订原有规程、设备系统发生变化、执行规程中发现不完善之处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组织修订相应的规程或做临时补充规定。 (十)修订规程分为部分修订和整体修订。 部分修订时,可将所修改的内容和修改依据写成新的条文规定,经过审批程序,正式印发给有关人员;规程的整体修订每隔 35 年进行一次,经审批后印发使用。 (十一)对新投产机组的运行规程,在使用一年后,应在总结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十二)运行规程在执行中,每年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复核审查,认为符合实际情况且无 问题时,应正式书面公布可以继续执行,需修改补充的应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十三)运行系统图必须完整,符合现场的实际。 设备系统更改后,应及时修订。 (十四)新的运行规程和系统图印发后,旧的运行规程和系统图同时废止并收回,严禁使用作废的规程和系统图。 (十五)电站每年至少对运行人员进行一次运行规程及系统图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六条 运行培训 (一)电站要高度重视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运行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逐级分解实施,要有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建立健全运行员 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注重对运行队伍全 能培养,实施运行岗位全能培训激励机制。 (三)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培训的需求分析,以培养“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和全能值班员为目标,遵循适度超前、储备人力资源的原则,制定培训规划,编制培训大纲并组织实施。 (四)运行培训分为基础理论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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