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评审及分级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80≤总分< 90 分的厂商应按正常程序订货;总 分< 80 分的,应暂停供应资格,且针对相应问题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经技术质量部评审合格后恢复其供应资格,限期未能达到改善要求的取消其供应资格。 对三类物资供应商评定 由 采购部 直接评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在评定“优”的供应商 采购部 在订货时优先考虑,在评定为“良”与“中”的供应商采购应按正常程序订货,评定“差”的供应商 采购部 取消此合格供应商资格。 对已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欲增加其提供物资种类时,经小批量试用(一、二类)或技术质量部直接评定(三类)承认合格后,技术质量部将 承认资料收入该供应商档案。 采购原材料时必须满足政府对有毒、危险物品的限制要求和安全规定。 若客户指定供应商时, 采购部 应对指定的供应商进行资料收集,仍应按该办法要求进行考核,若判定不合格,将情况通知客户。 若客户坚持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须提供书面要求或合同中注明,并且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及相关费 4 用由客户承担。 、材料和服务质量的责任。 对供应商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在次月第十个工作日前完成。 对供应商的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 工序委外加工过程控制 当需要选择将某些工序过程委托给外部进行加工生产,且这些委外过程会影响产品特性要求时,也应由 采购部 及相关部门按 对外协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技术质量部等相关部门应至少半年一次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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