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及细则内容摘要:

提出奖惩意见,报经管办直接与科室及个人利益挂钩。 医疗质量评价采取核算制,直接参与分配中去,尽量联系到个人,不能确定个人的要联系到科室。 二、奖罚措施 由质量评价组织进行的检查及各种随机性抽查 ,纳入季度优秀病历评定范围,一等奖 200 元,二等奖 100 元,三等奖 50 元。 医疗质量评价组织成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医务部安排,推诿或拒绝参加全院医疗 质量检查要通报批评。 扣罚措施详见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为根据,根据我院医疗矛盾的质量处罚规定之,具体如下: 24 小时内未完成住院记录 扣 5 元 主诉描述不清、不准确、不能寻出第一诊断 扣 2 元 缺与本次入院有关的重要阳性症状记录 扣 2 元 缺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月经史)、家族史一项 扣 2 元 缺体格检查 扣 5 元 体格检查遗漏主要阳性体征 扣 2 元 表格病历体格检查缺一项 扣 2 元 专科情况记录有缺陷 扣 1 元 辅助检查缺项 扣 2 元 缺初步诊断或 缺住院病历及审阅医师签名,自己不清晰,不承认,审阅医师非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每项扣 3 元 1初步诊断书写有缺陷应有补充、修正诊断及日期和修改者签名 缺每项扣 1元 1住院记录、医嘱签字,不规范修改 每三处扣 2 元 1上级医师审查签字不及时,不规范一处扣上级医师 2 元 1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延迟一天或提前一天扣主治医师 2 元 1姓名、性别、日期错误 每处扣 2 元 1首次病程记录中缺拟诊讨论(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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