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公司公司章程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实用文档内容摘要:

、检查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出资证明书、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以及应由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关文件, 审批董事会工作经费。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保管或授权他人保管公司公章、合同、营业执照。 (六)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表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章程的规定及股东要求,代表董事会履行项目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与决策职责,并代表董事会对其决议执行情况和重要经营管理履行监督职责。 的意见书;。 董事长行 使上述职权时,不应导致增加项目公司投资总额或本项目建设工期延长,且必须在事后及时向 董事会 报告,由董事会追认。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或不 能完全 履行职务时, 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 9 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的董事推荐 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股东代表、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项目公司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 议的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 人及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 人及以上同意后生效。 重大管理事项决策须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席,并全体通过方可决策。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 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并在项目公司移交项目时同时移交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 名。 (三)会议议程。 10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项目公司股东合同,致使项目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项目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 项目公司设监事会, 由 个成员组成,其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各推荐一名成员进入监事会 ,另一名成员由项目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时,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项目公司财务状况; (二)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项目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项目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解聘的建议; (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行为损害项目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并在董事会不按本章程规定履行其召集股东会会议的职责,由多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均不主持股东会会议时,召集 11 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发现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 (七)公司法、项目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一)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由项目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二)任何一名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召开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应当符合以下程序: (一)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至少十日前以书面形式,经专人送达、电传、电报、传真或挂号邮寄中的一种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含有详细内容的议案。 (二)在向监事会临时会议呈报紧急事宜或议案,或者事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会议通知的时间期限可不受前款规定时间限制,已经确定的会议时间可予以更改。 (三)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 (四)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应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职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视为放弃在 12 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六条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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