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管理局绿化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内容摘要:

逐步减少单位自聘人员,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用人的转变。 ( 五 )园林树木 养 护 实行 计划 管理。 局绿化科根据我市城市园林树木现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树木 养 护计划, 具体工作经局研究讨论后由养护公司组织实施。 ( 六 ) 严格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按照局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考核制度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由局考核小组对 养护公司( 园 艺队和植物病虫害防治队 ) 工作成效进行 监督检查考核,奖优惩劣,促进园林养护工作健康发展。 四、配套政策 (一) 鼓励 现有 在岗 职工辞职 自谋职业 ,成立相关公司,通过 竞争 继续参与绿地保洁承包。 全局现有在岗职工(事业编制和企业人员),均可申请辞职自谋职业。 单位给予自谋职业者两年的过渡期(自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之日起计算),在过渡期内,给予相关的政策优惠:一是 在 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绿化养护招标工作中,对自谋职业者所成立的公司可优先考虑。 二是档案关系由单位保存两年,工资单位不再承担;社会保险由单位承担部分,单位继续承担,个人承担部分必须在每年 6月和 12 月两个时间段内向单位缴纳。 三是在两年内,若经营状况不佳者,可提出书面申请回单位工作,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合理的工作岗位;若经营状况良好者, 4 可直接向单位申请辞职。 两年时限内没有提出书面申请 并 回单位工作的,视为自动辞职,单位将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办理辞职。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