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 区 总资金不准用于 对 本单位公务无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资金拆借。 2 第三条 公款不准私借。 因公务 出差等 需要借款的,凭相关文件资料, 经 分管主席 批准,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公务完毕,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 余款同时收回,不得长期挂账。 前款未还的, 原 则上不办理第二次借款。 第四条 工作人员调动、退休或岗位变动,应结清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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