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金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 授权 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 “ 小金库 ” ,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 债务 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 拒绝付款,。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