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副本内容摘要:

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负责做好业主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1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 三 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环卫设施综合验收表; 废、污管网排水许可证; 物业管理用房核定表; 城市市政验收意见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通告书; 商贸三产项目综合复核验收合格通知书。 第二十 四 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 第二十 五 条 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80%以上。 房屋外观:维护房屋外立面整洁。 第 4 页 共 6 页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人维护保养。 环境卫生。 ( 1) 环境整洁、无污染; ( 2) 垃圾日产日清。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 1) 畅通有序; ( 2) 停放整齐。 绿 化 ( 1) 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 2) 美观协调。 现场管理员。 ( 1) 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文明值勤; ( 2) 协查各类违法案件。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小修和急修。 ( 1) 小修: 2 日完成; ( 2) 急修:当日完成。 消防:小区内的消防栓,每月检查一次,确保有效率达 100%;现场管理员熟练掌握消防常识,小区内无重大责任火灾事故。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 六 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住宅物业 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住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XXX 元(含阁楼) , 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商铺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上述两项费用 收费原则:由乙方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由甲方 共同配合。 缴费日期:每年收取一次。 第一年在办理入住时一次性收取,之后每年的 11 月至次年 3 月为收缴日期。 甲方 按住宅面积 XXXX平米每月每平方米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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