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北呈乡北和村土地复垦工程初步设计(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壤通透性降低,含水量减小,土壤肥力下降,但由于塌陷深度有限,一般造成损失有限。 地表裂隙主要使土地和农田被分割破碎、影响耕种,裂缝带可造成少量农田毁坏。 塌方及小滑坡,主要发生在地形较陡峭、黄土层较厚的地方,造成地表表层土滑移、松动、岩石裸露,庄稼、树木、植被不能正常生长、地表裂缝、塌方或小滑坡,对 地表土层原始内聚力和附着力产生了“质”的改变,使得在原有侵蚀力不变的情况下,侵蚀模数加大,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强度,加速水、土、肥的流失,使土地、农田变得贫瘠。 项目区经过不断的生态建设、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工作后,土壤侵蚀将会大为减少,破坏土地将会得到有效控制与恢复,在矿井建设期间需要确保项目区土地复垦工作的持续实施,这样才不至于在开采结束后由于土地复垦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土壤侵蚀加剧的现象。 对生物的影响分析 工业 场 地占地使得原有地表植被消失,改变了土壤的理化性质和土地的使用性质,使项目区 生态系统局部发生急剧变化,使得土壤动物、微生物极少数地表植物失去生存的物质基础。 因此,土壤动物、微生物的数量减少,生活在地表动物 也 会产生局部的迁移。 局部塌陷严重区域会造成地表植被的倒伏、翻蔸,多数会造成地表植物根系被拉伤拉断,从而影响植被的生长等。 塌陷区由于缓发性和整体性特点对土壤动物、微生物不会产生特别的影响。 适宜 性评价 17 根据项目区待复垦土地资源特殊的地理条件,处于山区特定环境之下,土地用途受到极大限制,依据可复垦性与最佳效益原则,因地制宜和农用地优先原则,为实现项目区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区土地复垦利用方向应首先考虑的农用地,该项目区土地适宜性评价时只针对耕地、林地、草地三种复垦方向进行重点说明。 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适宜性评价原则 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TD/T103120xx)的有关规定,采煤损毁的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应遵守下列原则: ①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其他规划相协调的原则:在确定待复垦土地的适宜性时,不仅要考虑被评价土地的自然条件和损毁状况,还应考虑区域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规划等,统筹考虑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和项 目区的生产建设发展。 ② 因地制宜的原则 评价被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时,应当分别根据所评价土地的区域性和差异性等具体条件确定其利用方向,不能强求一致,在可能的情况下,一般原农业用地仍然优先考虑复垦为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 ③ 土地复垦耕地优先和综合效益最佳原则: 在确定被损毁土地复垦利用方向时,除按照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外,应当首先考虑其可复垦性和综合效益,即根据被损毁土地的质量是否适宜为某种用途的土地,复垦为耕地优先,复垦资金投入与产出的经济效益相比是否为最佳,复垦产生的社会、生态效益是否为最好。 ④ 主导性限 制因素与总部和平衡原则: 18 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以主导因素为主的原则。 影响待复垦土地利用方向的因素很多,包括自然条件、土壤性质、原来的利用类型、损毁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多方面,但各种因素对土地复垦利用的影响程度不同,应选择其中的主导因素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⑤ 复垦后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 ⑥ 经济可行、技术合理性原则 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相结合的原则。 待复垦土地,尚未损毁的,对损毁后的土地质量只能预测。 为了更好的做出评价,应要求预测分析准确,并对类似的现实情况加以推测,这样才能做好评价。 ⑦ 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相结合原则 适宜性评价依据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在详细调查分析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土地利用状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综合考虑土地损毁分析结果。 公众参与意见以及周边类似项目的复垦经验等,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定复垦利用方向。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 ①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包括国家与地方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复垦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等。 ② 相关规程和标准 包括国家与地方的相关规程、标准等,如《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 1995 年)、山西省土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TD/T101120xx)等。 19 ③ 其他 包括项目区及复垦责任范围内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土地损毁分析结果、土地损毁前后的土地利用状况、公众参与意见以及周边同类项目的类比分析等。 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分为二级和三级体系两种类型。 二级体系分成两个序列,土地适宜类和土地质量等,土地适宜类分适宜类、暂不适宜类和不适宜类,类别下面再续分若干质量等。 土地质量等分一等地、二等地和三等地,暂不适宜 类和不适宜类 一般不续分。 三级体系分成三个序列 ,土地适宜类、土地质量等和土地限制型。 土地适宜类和土地质量等续分与二级体系一致。 依据不同的限制因素 ,在土地质量等以下又分成若干土地限制型。 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分为定性法和定量法分析两类。 定性法是对评价单元的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损毁、公众参与、当地社会经济等情况进行综合定性分析 ,确定土地复垦方向和适宜性等级。 定量分析包括极限条件法、综合指数法与多因素综合模糊法等具体评价时可采用其中一种方法 ,也可以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用。 本方案采用极限条件进行评价。 极限条件法的 计算公式如下 : Ⅵ =min(Yij) 式中 : Ⅵ一第 i 个评价单元的最终分值。 Yij 一第 i 个评价单元中第 j 参评因子的分值。 20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 评价对象的确定 本次土地复垦项目 ,综合考虑各方因素 ,确定土地适宜性评价所针对的主要用途是土地的宜农性、宜林性、宜草性 ,确定土地适宜性评价的范围为矿井整合后至闭坑压占损毁、挖损损毁的土地以及因地下采煤而塌陷的土地。 评价方法选择 项目 区塌陷土地植被的自然恢复是非常缓慢的 ,应采取积极的人工办法来加快植被的重建过程和缩短水土流失过程 ,而植物的生长在很 大程度上受土地自然属性的影响。 植物能否生长或生长好坏是由气候、土壤、水文等自然条件决定的。 目前人们对土地自然适宜性的认识 ,基本上集中在定性分析上 ,评价采用最小限制因子法。 即在有关评价指标的分级中 ,以分级最低评价因子的分级作为该评价单元的等级 ,并在等级后加注其代号 ,作为其限制性因子类型。 主要技术要求参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评价技术规程》 (TD/Tl007― 20xx, 20xx81 实施 )。 评价单元的确定 由于不同的破坏类型、破坏程度、地类的不同 ,评价因素及指标不一样 ,因此, 本报告根据土地的破坏类型、破坏 程度和地类的不同 ,作为确定评价单元的依据。 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图斑作为基本评价单元 ,迭加土壤类型图、坡度图 ,并参考地形图、土地损毁类型和预测塌陷等值线图 ,以矿区复垦区域内现状地类图图斑界线为准 ,经野外校核、合并形成。 评价单元以土地破坏类型、土地破坏程度及地类为依据 ,最终形成评价单元 , 评价指标的确定 21 耕地评价指标根据《耕地后 备 资源调查和评价技术规程》。 对于待复垦塌陷地评价是对地下已经停止采矿活动 ,地面已经呈稳定状态的稳定塌陷地进行评价。 由于我国目前土地复垦的执行标准不统一 ,土地毁损的成因和土地毁损类型较多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保持一致性 ,并使评价指标具有针对性 ,《耕地后 备 资源调查和评价技术规程》中对 “可复垦土地”根据不同的毁损类型设定了对应的评价指标,具体见表 34 表 34 可复垦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 类型 评价指标 塌陷地 塌陷地面坡度 塌陷深度 积水深度 表层盐分含量 土源保证率 地下水位 挖损地 挖损地面坡度 积水深度 土源保证率 地下水位 挖损地面物质毒性 由于《耕地后 备 资源调查和评价技 术规程》中只是针对可复垦的耕地有评价指标 ,而对林地及草地没有评价指标 ,但是考虑到适宜耕地就肯定适宜林草地 ,一般情况下林地下面也生长着草 ,林草是不分开的 ,只有在海拔高于 1800m 的高寒地区不适宜乔木生长 ,只是单一的草地。 因此本 项目区土地复垦方案拟复垦的林地及草地的适宜性评价指标与耕地评价指标选择一样 ,不适宜耕地就复垦成林草地 ,如乔木栽植也有困难 ,就复垦成灌木与草地结合的草地。 22 根据《耕地后 备 资源调查和评价技术规程》中“可复垦土地评价指标” ,结合 项目区 实际情况 ,本次复垦方案选取可复垦塌陷地的评价指标是 :塌陷地面 坡度、塌陷深度、裂缝宽度、裂缝间距、有效土层厚度、排水条件和灌溉条件七项因子。 对可复垦塌陷地评价指标没有选取表 34 中的“积水深度”和“地下水位”的原因是经坊矿区位于丘陵地区 ,地下水位一般都埋藏于地表下 510m,几乎所有地方的地下水位都大于报告中提出的标准 ,采空区上方地面塌陷后不会有积水现象。 其次 ,没有采取“盐分含量 `原因为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 ,当地可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经济作物 ,土壤完全满足作物生长条件。 另外没有选取 34 中的“覆土来源保障程度”的原因是本矿区地貌属半丘陵地貌区 ,塌陷土地的复垦是采取非充填塌 陷场地的方法 ,因此不选取 “覆土来源保障程度”这个评价因子。 而增加“裂缝宽度 ”、 “裂缝间距”和“有效土层厚度”这个三个评价指标是因为本矿区地面破坏的主要形式是地面裂缝 ,对塌陷地而言土层厚度是比较重要的 ,因此增加了这三个评价指标。 此外塌陷损毁土地中涉及了水浇地 ,对于水浇地排水条件和灌溉条件也甚为重要 ,因此也增加了排水条件和灌溉条件这两个评价指标。 为了充分说明土地适宜性评价的适宜程度 ,对评价指标进行适当分级 ,分为四级分别是 Al(条件无限制 ,非常适合 )、 A2(条件有部分限制 ,适合 )、A3 (条件限制因素较多 ,要 采取复杂的措施才能适合 )和 N(条件不能满足要求 ,不适合 )。 待复垦塌陷地评价指标限制等级详见表 35。 23 表 35 待复垦塌 陷地评价指标限制等级 评价因子 Al A2 A3 N 塌陷地面坡度 0176。 ~ 6176。 6176。 ~ 15176。 15176。 ~ 25176。 > 25176。 塌陷深度 /m < 1 1~ 3 3~ 5 > 5 裂缝宽度 /cm < 10 10~ 30 30~ 40 > 40 裂缝间距 /m > 50 30~ 50 20~ 30 < 20 有效土层厚度/cm > 100 80~ 100 50~ 80 < 50 排水条件 不淹没或偶然淹没、排水好 季节性短期淹没、排水较好 季节性较长期淹没、排水差 长期淹没、排 水条件很差 灌溉条件 有灌溉设施,灌 溉条件好 灌溉条件较好 灌溉条件差 无灌溉设施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评价技术规程》中“可复垦土地评价指标”,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 ,本次复垦方案选取待复垦压占地评价指标为 :挖损地面坡度、挖掘深度、土源保证率 3 项因子。 待复垦挖损地评价指标限制等级详见表 37. 表 36 待复垦挖损地评价指标限制等级 评价因子 Al A2 A3 N 挖损地面坡度 < 6176。 6176。 15176。 15176。 25176。 > 25176。 挖掘深 度 /m < 2 25 510 > 10 土源保证率 /% 100 80100 5080 < 50 适宜性评价的原则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复垦区域土壤、水文、地质、地貌等自然因素,重点应结合特点破坏的类型、方式、程度以及所在行政区域特点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内容,确定破坏土地适宜性评价原则。 具体包括 : 24 可垦性和最佳效益性原则。 因地制宜和农用地优先的原则。 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以主导因素为主的原则。 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结合,以自然属性为主 的原则。 适宜性评价对象的确定 适宜性评价是对破坏土地进行评价,根据已破坏土地分析与拟破坏土地预测。 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将对已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破坏的道路部分根据当地村民意见,本方案对其进行维修之后保留作农村机耕道使用,因此,适宜性评价的对象除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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