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讲义(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限、监理程序,独立行使监理职责,并为监理单位提供必需的项目文件资料,保证监理单位有据可监,要协调好县农发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互关系,明确农发部门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资金控制上的相互职责和权限,要相互独立,但不能相互替代,面上相互配合,点上工作要严格监督, 齐抓共管,为监理单位提供一个争先创优的宽松环境,提高监理水平,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的质量上迈向新台阶。 四、农业综合开发监理应着重注意的几个问题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依据 1)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2)主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 3)有关部委(环保、交通、水利、消防、防汛等)的有关规定; 4)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 5)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与修改文件;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措施计划)。 6)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签订的监理协议书; 7)承包商承包经监 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8)设备厂家的设备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标准。 9)合同中引用的有关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技术标准 ?产品技术标准 ?有关材料检验等的技术标准 ?有关材料验收、包装、标志、质量说明书等技术标准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和措施 首先要讲一下工程建设项目为什么要进行质量控制。 因为质量是工程的灵魂,核心。 1)质量达不到要求,意味着技术性能的降低,甚至失效和报废; 2)对质量问题的处理,需要再投入资金,相应会增加成本; 3)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反复,必须延缓进度; 提高质量本身就意味着提高项目的效能和节约社会能耗。 工程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能否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地在规定经济寿命内正常运行,发挥设计功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关系重大。 没有质量就谈不上进度和效益,没有质量就没有一切。 质量控制就是指为保证某一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 工程质量的控制,实际上就是对工程在可研、勘测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后期运行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因素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控制。 就施工阶段来说,质量控制就是对施工过程影响质量形成的各因素、人、机械、材料、工 艺方法和施工环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 工程质量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工程产品的特性功能,即工程产品的质量;二是指参与工程建设各个方面的工作水平、组织管理等,即工作质量。 所谓的质量控制就是要通过控制工作质量,从而保证工程的产品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合同的标准。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是在产品形成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控制合同各方,主要是控制承包商的工作质量,工作质量又反映到工序施工过程的每一环节、每一因素。 所以工程质量取决于施工过程的工序质量。 就是说工程质量控制,是利用各种手段对每道工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 环境要素进行控制。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对工序质量的影响主要是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遵守操作规程与否,技术水平,操作熟练程度等。 对人的因素的质量控制措施主要有:严格质量制度,明确质量责任,进行质量教育,提高其责任心;建立质量责任制,进行岗位技术练兵;严格遵守规程,加强检查,改进操作方法等。 2)机械因素 对工序质量其影响的机械因素主要是机械的数量和性能,所以采用的控制措施是符合质量进度要求的机械数量和合理地选择施工机械的型式和性能参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 3)材料因素 影响工序质量的材料 因素主要是材料的成分、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 控制的措施是加强订货、采购和进场后的检查、验收工作,使用前的试验检验工作,以及材料的现场管理和合理使用等。 4)方法因素 影响工序质量的方法因素主要是工艺方法,即工艺流程、工序间的衔接、工序施工手段的选择等。 控制的主要方法是制定正确的施工方案,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和工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合理配合和使用机具等。 5)环境因素 影响工序质量的环境因素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气象、污染等,控制的主要措施是创造良好的工序环境,排除环境的干扰等。 在实行建设监理制的项目管理 组织形式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 施工单位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任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源方面,合理完善地形成有机的整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序质量管理,严格实行 “三检制 ”(初检、复检、终检)。 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是站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上,对项目建设行使监督职能,监督项目建设有关方面的建设行为,严把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关。 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进行施工 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既要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又必须尽职尽责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项目法人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等,对施工承包商行使质量监督管理的权力:包括审查质量保证体系,审批开工条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设计,监督施工工艺过程,行使质量认证权与质量否决权,主持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等,以保证项目法人按时、保质保量、经济地得到合格工程。 所以在工程中经常用到一些质量控制的方法,如: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 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尤其是对于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监理人员须采用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并及时进行整理、编辑后,交资料室妥善保管;巡视检验。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主要内容有: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 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工法施工。 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和构配件和工程设备。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已完成施工的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重点是对承包人采样部位的选择、样 品的采取及送达试验室等过程进行跟踪;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 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 1 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3 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0%。 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另外,搞好协调也是保证质量的一个手段。 协调主要是指监理工程师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协调制度,明确监理协调的程序、方式方法。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用监理协调的权限,及时解决施工中各标段之间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之间的矛盾,以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之间的矛盾。 工程款的支付 合同内支付指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法人明确授权的合同价格范围内,以及可以直接援引合同规定通过计量手段和支付手段进行的费用控制活动。 合同价格内的支付控制是项目法人聘请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目的,而涉及合同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和一般索赔,只要是可以直接援引合同相关规定作出决定的,项目法人也会给监理工程师一定范围的授权,所以,合同内支付一般可由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遇到与项目法人授权范围相关的问题时,有的需要把处理结果报送给项目法人,有的需要与项目法人协商处理,有的则需经项目法人批准处理。 合同内支付内容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与扣环;阶段付款(临时还款);保留金的扣留与退还;完工支付(竣工支付)与最终支付;工程变更支付;暂定金支付;合同内支付的价格调整; 索赔支付。 项目对法人的授权及其限制:在监理实践中,项目法人授权的限制程度没有统一规定,不同的具体合同,其授权的限制程度一般也不同,一般是合同价格内的支付是全面授权的,因为这种支付是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完成的实物量的测算和计算为依据,以合同规定的单价计算,发生争议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对这种支付是全面授权的。 另一方面项目法人对监理工程师在费用变动方面的有限授权具有普遍性,然而授权范围的大小,对不同的合同可以有很大的差别。 主要办法:在合同中写明授权支付的金额限制,超过限额的额外支付(变更、索赔等)则规定报项目法人 批准;在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中规定程序限制,当发生超过一定金额的费用变动支付时,项目法人规定监理工程师与之协商确定等。 支付的条件 :计价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 监理工程师既要熟悉计价支付业务,又要具有严谨、廉洁、公正的工作作风,按照 FIDIC 合同条件规定,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工程项目才予以计量和支付,不合格的项目,要求承包商修复、返工,直到合格后方才计量支付。 二是有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的变更项目, FIDIC 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没 有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因此,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任何工程变更,不管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如何,一律不得计量支付。 三是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工程的任何一项支付,都必须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这既是维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又是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的权限所在。 预付款的支付:工程开工,承包商无力承受较大的资金投入,常常项目法人为了工程的顺利开展,愿意以预付款的形式借给承包商一部分资金,这种预付款是无息的,但要有借有还。 在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预付款保函,该保函应在项目法人收回全部预付款 之前一直有效。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了承包商预付款保函后,应按规定开具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证明。 一般额度为合同价的 10%~20%。 (动员预付款为 10%,一次支付;材料预付款,指为了购进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主要材料或设施的款项,材料预付款金额一般以材料发票上费用的 75%为限,以计入进度付款凭证的方式支付,也可预先一次支付)。 预付款的扣还:开工后,支付的预付款要陆续从承包商取得的工程进度款中陆续扣环,扣还的办法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一般扣还方式为,从已发生的支付总额超出合同价的某一个百分点后的下一个支付证书时开始按比例扣 还,直至合同期满前的某个时间点(一般为合同期满 3 个月)之前全部偿清。 也可根据情况,视情况而定。 一般合同规定,预付款的扣还时间是以阶段付款累计超过合同价 25%或 30%时扣还,另外,预付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准备等。 工程计量及计价 工程计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的基础之一。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条件变化、设计变更等多方面的原因,招标中的名义工程量和施工中的实际工程量很难一致,因此,在计量工作中,监理工程师既要做到公正、诚信、科学,又必须使计量审核统计工作在工程一开始就可达到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计量原则:计量的项目必须是合同规定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已由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的工程变更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应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并已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的项目);计量项目应确属完工或正在施工项目的已完成部分;计量项目的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计量项目的申报资料和验收资料应该齐全;计量结果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双方认可;计量方法的一致性;监理工程师计量的权威性,也就是所有符合规定的工程量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复核、检查、测量、计算等手段)。 监理日记或现场监理人员记录的 规定及要求 1)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监理时,本着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地做好现场记录,客观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定期交由相关负责人审阅,现场监理人员记录是应注明记录人员的姓名、日期。 2)现场记录内容不得涂改、缺页、损坏和遗失。 3)监理日记本应编页,只能存放在办公室,不能带到工地,以免发生意外。 此外驻地监理人员应携带小型笔记本,对现场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回驻地整理后,及时载于监理日记上。 4)现场记录的主要内容: ( 1)当天的气象及水文资料:包括气温、晴雨、雨量等资料; ( 2)当日施工的工程部位、工作 内容、进展情况及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 3)各工程部位当日投入的人员、机械设备情况工作环境等; ( 4)当日现场检查和验收的情况: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监理人员对问题的处理经过和结论意见,根据目前的施工情况,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目前工作的改进意见;当时在场人员的签字名单; ( 5)业主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之间工作联系情况。 各种会议的主要议题,参加人员,会议结论等情况。 ( 6)当日收到各单位的文件内容以及处理方法。 ( 7)专业工程师也应对本专业的各种情。山西省农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讲义(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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