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应对查账征税专题研讨会内容摘要:

的共性与差异 与会人员 对 照 上海、昆明、南京、广州 、重庆,以 及北京总部 的现行分配制度、 财务管理办法 和应对查账征税的措施 进行了交流和 讨论。 总部与各分所 目前实 行的分配制度 、财务管理办法 的共性是 : 合伙人的分配所得 都 是由个人的创收额决定的 ; 利润都是由权益合伙人共享; 亏损都是由权益合伙人共担; 成本 的 分担都实行年度决算制; 均按会计年度(即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进行 财务统计 ; 都配有专职财会人员,普遍建立了财务制度 ; 都建立了合伙人对财务管理的责任制。 总部和各分所 目前实 行的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的差异为 : 收益 分配方法 不同。 总部 取消了提成制,实行 “三级财政” 核算 , 由合伙人自主决定纳税额、项目成本和项目利润 的分配方式 ;多数 分 所 实行差额累进的固定提成比例 的分配方式 ;部分 分 所实行 非权益合 伙人固定提成比例,权益合伙人纳税后的收入全额提走 的分配方式。 利润 分配 方法 不同。 总部和部分 分 所实行二次或三 次分配,且第二次或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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