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厂商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各职能部门负 责进行评审。 第 11条 采购部负责与通过样品评审的外协厂商就外协合同条款展开谈判,谈妥的 各项条款应报主管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 审批同意后,由主管副总与其签订外协合同。 第 12条 外协合同中除双方商定的条款外,还应包括“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与“外 协品质量保证协议”两部分内容。 第 13条 采购部应统一编制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外协厂商名单。 第 4章 外协厂商考核 第 14条 公司对外协厂商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外协加工量大、原材料价值很高 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 15条 对 供应商的考核由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部应给各家外协厂商建立单独的 档案并积极收集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外协品的报告,及时附于各家外协厂商的档案后,作为考核依据。 第 16条 外协厂商的考核指标。 1. 外协品的质量平均合格率,即用每次外协品的质量合格率除以外协品的送货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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