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统计数据审核评估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摘要:

阅全部专业数据。 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查阅全部专业数据;审核、签发全部专业评估报告和批准全部专业数据上报。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乡镇(街办)、园区建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账号。 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均使用“审批管理员”级别账号,账号建立与分配由上级统计局系统管理员负责。 四、县(市、区)级审核评估 具体责任人(专业人员)审 核报表单位报表数据,通过审核的点选 “ 已审 ”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通知其核实、更正;全部单位报表数据审核通过后生成汇总表和评估表,评估表上主要指标汇总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估数据由专业人员录入,汇总数据与评估数不同时,专业人员必须填写评估说明( 汇总数与评估数的 差异原因 、企业必审指标未通过的原因、异动指标情况说明 );专业人员无权上报评估表。 主要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审定汇总表和评估表(报告),有不同意见应返回专业复核,无不同意见则点选评估报告“上报”,系统自动在评估报告上加载审表人电子签字和上报时间,同时 上报数据。 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可直接审定汇总表和评估表(报告),有不同意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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