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xx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草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产,为提 高全省小麦生产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四)积极推进产销衔接 各市、县要 把产销衔接作为实施良种补贴项目的重要措施来抓, 采取各种方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推进产业化经营, 实现优质优价,增加 种粮 农民收益。 六 、 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补贴 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 20xx 年各市实际落实补贴资金数额预拨到各市财政局。 市级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后,由市财政局按照市农业局、财政局与供种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提前预拨 70%的补贴资金给供种企业,支持企业开展供种筹备工作。 供种结束后, 市 财政 局 根据 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 定的供种清册和 相关农业部门出具 的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企业 据实 结算其余补贴资金。 七、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 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 合理确定工作职责。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 要 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其中,农业部门重点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工作,财政部门重点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监督。 二 是积极配合供种企 业完成供种任务。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 要 与成交供种企业密切合作,做到指导协助到位、监管服务到位 ,保证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供种企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履行供种合同,及时全面做好良种供应和相关服务工作。 三 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 按《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各级财 政部门 应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必要的 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活动组织、 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 查等 实施 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 财政 补贴资金。 (二)强化项目公示,严肃工作纪律 全面建立小麦良种补贴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 将补贴农户、补贴面积、供种数量、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折扣售价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乡镇 收集和保存各村两次公示影像资料。 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 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各市、县农业部门严禁向成交供种企业提出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以外的条件和要求,严禁向供种企业摊派、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 、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项目督查制 各市、县要 切实加强补贴项目 实施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和监管。 供种期间,市、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追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组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向省里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市级农业部门要组织相关力量对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档案建立、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对 在检查监管中 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县和供种企业及时整改纠正。 对执行政策中的重大偏差、重大违约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及时记 录在案。 健全和实施好供种企业政府采购竞争与淘汰工作机制,对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供种企业,各市、县要认真做好违约行为记录,并在今后的良种补贴项目市级统一政府采购中,提出不良记录举证,坚决予。山东省20xx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草案(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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