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居间合同-工业内容摘要:

将 厂房 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 厂房 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 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 厂房 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 厂房 共有人对出租该 厂房 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 厂房 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 厂房 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 厂房 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 厂房 ,但不得损坏 厂房 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 厂房 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 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 厂房 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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