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员工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0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迟到每次罚款 20元。 员工 工作时间 离岗在 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 20元。 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 10次的给予通报批评。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1)超过 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2)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 7天以上(含 7天),或累计旷工达 10天以上(含 10天)予以开除处理。 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条: 其它 违规处罚规定 : 对在工作时间内 在卖场 吃零食、餐点者,查明每次罚 10元。 对上班时间怠工、不服从工作分配者,经批评教育一次仍不改者每次扣 20元,月累积 4次者以自动辞职论处; 第五条: 签卡规定 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没打考勤,必须在特殊情况发生后 3个工作日内找直接领导办理补登考勤审批手续,超过 3天未办理签卡手续的,直接领导可以不予签卡。 如在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前未办理补登考勤手续,将作为缺勤处理。 第 3页 销售管理制度 第 一 条 管理理念:以人为本,科学规范。 第 二 条 规定目的:为员工业务工作提供规范。 第 三 条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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