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入、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核定,由财务部每月 5日发放,逢节假日发放时间提前或延后。 工资一般不能预支。 二、各部门委托财务部在发放工资中扣除各类款项,须在发薪前 10 日提出扣款批件。 三、人力资源部对调科、调资、减薪等人员需在发薪前 10 日提出变动表。 四、临时工、季节工工资,由各有关科室填写临时工工资计算明细表,经记工人员,由护士长或科主任上 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在每月 25 日报财务部,月末前 2~ 3 日发放。 五、加班费由科室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批,财务部按月发放。 六、过点费、夜餐费由科室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由财务部发放。 七、保健费由科室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财务部发放。 八、防暑降温费、取暖费、秋菜补助每年由财务部按规定择期发放。 九、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必须当面点清。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