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范本word档内容摘要:

草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本办法第八条(一)、(三)、(四)项内容; (二 )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三 )实施日期; (四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规章制度草案的内容应当用条文表达,冠以“第条”字样,每条可以分为款、项、目。 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依次表述。 规章条文较多的可以分章、分节。 整个内容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前后一致、概念明确、文字简练规范。 - 6- 第十九条 如果对原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的,必须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并在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草案中写明予以废止的原规章制度的名称和文号。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审查、审议、公告及备案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完毕后应送交合规风险部审查,起草部门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 )申请表(见附表); (二 )草案(附电子文本); (三 )制定依据(包括金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 相关规章制度)的索引目录和相关文号。 第二十一条 合规风险部对上报的规章制度草案就以下主要方面进行初步审查: (一 )是否符合与银行业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准则(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的要求; (二 )草案与本行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三 )草案的体系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合规风险部根据初审情况出具初审意见,填制《规章制度审查审批表》(见附表),该表连同草案一起退回 起 - 7- 草部门。 第二十三条 合规风险部初审未通过的草案,起草部门应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合规风险部审核通过为止。 如果起草部门对合规风险部提出的初审意见有异议,由合规风险部报请行长进行决策。 第二十四条 草案初审通过后,由起草部门将草案、《规章制度审查审批表》提交有权部门进行审批。 行长负责对具体规章的审批,董事长负责对基本规章的审批。 审议要素如下: (一 )规章制度草案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规章制度草案是否符合现行地方及行业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三 )规章制度草案是否与本行其它制度 相适应; (四 )规间制度草案内容所涉及的部(室)是否有不同意见; (五 )对规章制度草案可。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